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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保障、三建设、十配置”标准加强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
更新时间:2018-05-16 19:19:00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1870次

通渭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乡镇纪委建设年”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不断加强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两保障”优先保障办案经费和办案用车。严格落实经费保障,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甘纪发〔201212号)精神,在省级财政每年按照每个乡镇纪委1万元的标准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的同时,县级财政将乡镇纪委工作经费按照每年不低于3万元的标准列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乡镇单独设立纪检监察专项明细科目,单独列支。各乡镇努力克服乡镇公务用车紧缺的现状,优先保障乡镇纪委办案用车,推动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实效。

“三建设”建设规范化办公室(不小于25、谈话室(不小于15、信访接待室(不小于15,确保独立办公有条件、谈话保密有保障、群众来访有场所。严格落实县纪委《关于建设乡镇纪委执纪审查谈话室的紧急通知》(通纪办发〔201822)要求,在原有办公室、信访接待室的基础上,选择环境相对独立、封闭的一楼或者平房严格按照标准建设专用谈话室,预计6中旬全面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十配置整合现有办案办公资源,要求硬件设施建设至少达到“十有”的标准,即乡镇纪委有牌子、有专用档案柜、有专用电脑、有专用打印机、有专用录音录像设备、有碎纸机、有专用投诉举报箱和电话、有相关制度上墙、有廉政文化宣传栏有微信公众平台等必备的办公办案设备,保障工作正常运转。(供稿:董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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