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严格落实 “三严三实”要求和“好干部”标准,近日,通渭县委组织部制定了《通渭县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实施办法》。
综合分析研判适用于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研判分为整体研判、个体研判、专项研判和重点研判。研判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在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选拔任用中,实行研判前置原则,坚持先研判后动议,依据研判结果提出干部人事动议方案。根据研判结果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分类定级,实时掌握班子运转情况和干部工作状态,注重研判了解的负面信息,切实防止“带病提拔”;对综合分析研判中形成的有关评价意见或改进建议,采取一定方式反馈给研判对象。研判对象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由县委组织部跟踪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