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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边球”打不得
更新时间:2017-11-06 16:46:38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2242次

不久前,金昌市永昌县林业局党委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被全县通报。这在当地成了街谈巷议的事儿。

事情缘于县林业局管理的东大河林场违规给场部机关职工发放燃油补贴,被县纪委查处。

东大河林场主要承担护林、育苗、封山育林、森林防火等职责,下辖7个管护站。各管护站所辖护林区域跨度大,道路崎岖,护林人员交通工具主要是摩托车,其燃油费、修理费、保养费由护林员自己承担。2014年12月2日,东大河林场场长办公会议决定,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林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报销燃油发票形式给一线护林职工发放燃油补贴。但是,在场长办公会议的决定中,扩大补助范围,除了给7个管护站的职工报销燃油补贴外,给场部机关职工共16人也报销燃油补贴。

2016年4月,金昌市纪委接到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转来“反映永昌县东大河林场违规发放燃油补助等问题”的信访督办件后,立即责成永昌县纪委调查核实。永昌县纪委迅速派出调查组进驻东大河林场实地核查。调查组通过查找发放补助相关规定、调阅财务账目、找林场干部职工谈话等方式,初步查清了违纪事实。

调查初期,林场场部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认识模糊。经过组织学习相关规定和耐心教育,大家都认识到场部机关干部从事监督管理工作,与一线护林员的工作是有区别的,发放燃油补贴的确属于扩大范围,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行为。

6月28日,县纪委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场长杨开恩、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党总支书记陈杰昌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参与决策的副场长赵守平诫勉谈话,发放给林场场部机关16名职工的燃油补贴21400元收缴财政。同时,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县林业局党委在全县通报。

【执纪者说】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滥发津补贴的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个别单位和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钻空当、找缝隙、打“擦边球”,企图蒙混过关,规避组织监管和纪律约束。坚守纪律是正道。违纪者受到应有的处分,乱发的补贴被收缴,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主管单位被问责,彰显了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张忠德 魏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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