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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带“私票”公款报销
更新时间:2017-08-21 14:33:05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1872次

——上犹县一卫生院院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

违纪问题通报

日前,江西省上犹县纪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一起为东山镇卫生院原院长黄国荣违规公款吃喝问题。黄国荣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先后8次将个人请客吃饭产生的3633元费用在该院财务报销。2016年12月23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黄国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卫生计生委免去其东山镇卫生院院长职务。

●事件回顾

“钟院长,前几天外县医院的领导来学习交流,无接待公函,我也没好意思要他们提供,我让人到你院拿几张。”2016年“五一”刚过,黄国荣便给隔壁镇卫生院院长打电话请求帮忙,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打这样的电话了。听到对方应允后,他心中窃喜。

次日,黄国荣对医院报账员蔡某说:“最近医院又接待了几批客人,可他们无接待公函,我这有几张空白的,你去处理下吧。”他随后从抽屉里拿出几张公函递给蔡某,还特意交代说,“我在县金利酒楼接待了客人,你去把账结了,有几次还上了烟酒,你让老板把烟酒改成菜名,要不然到县卫生计生委会计中心报不了账。”

于是,蔡某按要求把原始菜单中的香烟和酒水改为菜名,再以接待邻镇卫生院来客的名义制作接待清单。就这样,黄国荣又一次把个人请客吃饭的费用假借公务招待的名义报销了。

●查处经过

2016年6月,上犹县纪委接到匿名举报信,信中反映黄国荣私自将医院B超设备借给私立医院为个人谋取私利。

县纪委迅速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执纪人员找到信中提到的私立医院,经查实,黄国荣私借公物的事实存在,但未收报酬。执纪人员在调查中还发现了黄国荣多次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线索。

他们决定找黄国荣当面谈谈。“你是否把B超设备借给私立医院使用?”一见面,执纪人员直奔主题。

“好朋友来借,我实在抹不开面子,不过我没收他们的钱。”黄国荣当即承认错误,但又不忘给自己打圆场。

“还有其他问题吗?”执纪人员接着又问道。

“这个,让我好好想想……”黄国荣不知执纪人员掌握了他的哪些问题线索,一下变得紧张起来。

“县纪委前几天下发的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你看了没?”

一听是学习传达通报这事,黄国荣马上来了精神:“我们组织全院干部职工进行了学习,一人不漏,这个可以查记录。”

“你是否存在通报中提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执纪人员话锋一转。

“我……我用公款接待过几次私客……”听到执纪人员的提示,黄国荣意识到纸终究包不住火,低垂着头,交代了自己多次将个人请客吃饭的费用通过单位财务公款报销的问题。

根据调查结果,2016年12月23日,上犹县纪委给予黄国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李伟 通讯员 黄甫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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