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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小利迷失党性 触底线愧对乡亲
更新时间:2017-07-27 08:24:58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1730次

“家庭经济上有困难,就可以向低保群众伸手吗?”面对县纪委审查组的严厉质问,永登县通远乡捷岭村文书张学军不再狡辩,惭愧地低下了头,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纪事实。

2012年4月,通远乡捷岭村中社在评定低保户时,出现了几户家庭条件较接近的农户,经10户代表商议,最终将享受名额给了王某和李某。身为村文书的张学军认为自家情况也不好,却没有享受到低保待遇,内心很不平衡,随即对这两户低保户动起了歪心思。会后,他对王李二人提出要求,要享受低保,两家必须各拿出一个人的低保金,作为村里的日常开销。

王某和李某认为,得罪村干部以后事不好办,能享受一个算一个,于是便答应了张学军的无理要求。截至2015年4月,张学军以收缴村里日常开支为由,索取王某低保金1920元、李某低保金624元,共计2544元。在县纪委发现问题线索,立案审查期间,经批评教育的张学军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王某和李某退还了索取的全部低保金。2016年9月12日,通远乡党委给予张学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签完违纪事实材料后,张学军说:“每次向他们要钱时,我也很不好意思,乡里乡亲的,可当时就是管不住自己的贪心。归根结底还是我法纪意识不强,一点点小私利,就让我迷失了党性,真是愧对父老乡亲呀!”

【执纪者说】

基层干部心存贪念,触碰底线,不仅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还会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让向扶贫、民生款物伸黑手者付出应有的代价。(黄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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