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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更新时间:2018-02-26 14:32:59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85107次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十八届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杨晶同志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长期与不法企业主、不法社会人员不当交往,为对方利用其职务影响实施违法行为、谋取巨额私利提供便利条件,其亲属收受对方财物。在审查中,杨晶同志能够认错、悔错。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杨晶同志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部长级,按程序办理。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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