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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抓早抓小“治未病” 谈话函询“敲警钟”
更新时间:2017-11-01 15:38:00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1143次

年以来,通渭县纪委坚持把谈话函询作为践行“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通过在抓早抓小“治未病”上下功夫,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今年1至10月,全县共谈话函询58件,其中针对党员领导干部43件,针对部门单位15件

一是审批关。明确谈话函询的适用范围,即针对党员干部一般性问题、轻微违纪问题,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由承办室组通过集体会商,拟定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根据被谈话函询对象的职级报请领导审批。

二是谈话关。明确谈话人员和谈话提纲,根据谈话对象的职级以及反映问题的轻重程度,部门和单位一把手由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谈话,其他人员由县纪委联系常委和承办室组负责人谈话。

三是函询关。承办室组根据反映问题事先拟定函询通知书,按时限向函询对象告知纪律和政策,要求其高度认识函询必要性,并按时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函询结束后,对其所作的汇报材料由承办室组撰写函询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提交县纪委常委会上讨论决定,并视情况要求其重新作出说明。

四是处置关。承办室组根据具体情况对被反映问题线索及时提出了结、初核、转立案等处置意见,经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审批同意后进行处置。同时,谈话函询材料及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供稿:邓振斌  张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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