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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党小组履行“五员”职责加强组织建设
更新时间:2017-05-09 09:19:36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2539次

按照“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有利于联系群众,有利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原则,通渭县纪委监察局在机关党支部设置3个岗位型党小组,将委局领导班子成员、支部委员根据分管工作安排到不同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党小组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组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直接组织党员的活动,使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各项工作任务。

履行好“助理员”职责。协助党支部抓好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工作,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反映党员的思想动态和群众的愿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和本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履行好“组织员”职责。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科学文化水平。按照“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党员按时定期积分、参加党员固定日活动、民主评议等工作,协助支部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预备党员的转正、收缴党费等工作。今年各小组已召开党小组会议4次,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开展“会前一刻钟”党性教育4次。

履行好“联络员”职责。与困难群众结对,党员通过与困难户进行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今年全体党小组成员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分别深入义岗镇新四村、悠江村和崔岔村开展帮扶活动2次,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3件。

履行好“宣传员”职责。组织党员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群众的知心朋友,关心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以示范带头作用影响周围群众。3个党小组共收集整理出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13条。

履行好“调解员”职责。协调好基层党群之间的关系,调处村民之间的纠纷和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成功调处化解3个帮扶村群众矛盾纠纷7起。(供稿:周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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