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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渭县纪委关于3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更新时间:2023-06-21 18:24:55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13218次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常家河镇常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常乐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219常乐在调整村民常某甲家庭低保时,未按其家庭成员实际死亡时间出具证明,导致常某甲家庭共违规领取低保金222620213月,常乐在调解处理有关常某甲信访事项时,将反映人身份信息向常某甲透露,导致常某甲殴打反映人。常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常某甲违规领取资金已上缴。

二、襄南镇黎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文斌、村委会副主任巩金保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张文斌、巩金保在2021年度户厕改造工作中不实不细、验收把关不严,致使户厕改造未达到标准的黎某某享受改造补助。张文斌受到提醒谈话,巩金保受到诫勉,黎某某户厕已完成整改。

三、北城铺镇仁和村违规截留入股带动分红资金的问题。按照脱贫攻坚政策安排,2018年,北城铺镇仁和村50万元村集体资金以25户贫困户股金的形式注入某合作社,由合作社经营并按一定比例向贫困户带动分红。仁和村党支部书记王居选履职不力,漠视群众利益,截止202211月,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带动贫困户进行动态调整,致使20196户、202012户共计28800元分红资金滞留村级账户。王居选受到诫勉,滞留资金已重新分红到位。

上述3起典型案例,充分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在“固成果促振兴”中宗旨意识不强、初心使命淡化,作风“慵懒散”甚至漠视群众利益。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对照检视整改。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保持定力不减退、责任不滑坡、工作不松劲、任务不打折,在“三抓三促”暨“作风顽疾百日整治”行动中苦练本领、转变作风、大抓发展,切实履行好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定不移发扬斗争精神,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纠治一切影响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以正风肃纪新成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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