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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甘肃省监察委员会2019年决算情况说明
更新时间:2020-11-27 11:24:03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11743次

 

 

2019年,县纪委监委在定西市纪委、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财政局的帮助指导下和本部门财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按照财政决算会议布置的要求,根据本年度单位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及时编制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现将本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中共通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通渭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定西市纪委监委和委负责,并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2.机构人员情况。

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办公室、组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管理室、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和六个派出纪检组、信息中心。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县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委。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62人,较上年增加16监委体制改革后县检察院转隶人员和新调入人员工资转入

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9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强化监督基本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全县处置问题线索548件,立案13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9人。立案调查涉嫌职务犯罪案件2起,对其涉嫌贪污犯罪的问题移送县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受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21件,立案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组织处理41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执行情况(附后)

1. 收入支出决算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767.00万元,支出总计756.4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767.00万元,支出总计756.48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02.42万元、增加15.4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编制和实有职工的增加致使机关运行经费的增加;异地巡察费用的增加及省纪委补助我县纪检监察机关48万元经费。

2019年支出增加79.52万元、增加11.69%,主要原因是单位编制和实有职工的增加致使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异地巡察经费增加及省纪委补助乡镇纪委1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8.81万元,项目支出120.67万元。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三公”经费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降低了公务用车的成本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主要是公务接待费0.31万元,无因公出国费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9年末资产总计:780.71万元,相比上一年738.39万增加42.32万元,主要新购置办公家具购置速印机、台式电脑和打印机。

六、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财政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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