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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渭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更新时间:2019-03-07 09:45:00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12185次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3日至7月27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通渭县进行了巡视。10月15日,省委巡视组向通渭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统领,以对党忠诚的政治自觉抓好巡视整改

巡视意见反馈后,县委坚持把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通渭坚决贯彻落实,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出发,坚决扛起整改落实的重大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和省委巡视办《巡视整改督办函》要求,坚持上下联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带领和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以旗帜鲜明的政治态度和高度的行动自觉全力以赴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县委常委会先后召开4次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通渭县情况反馈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了《中共通渭县委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建立了五个方面16项33个具体问题台账,逐项明确了整改措施、成效目标、责任领导、配合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整改时限,提出了不同阶段的整改要求,形成了整改落实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成立了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主要领导、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县委各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法检两长、县直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县级责任领导和各牵头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整改任务落实。11月8日,县委常委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系列重要论述以及省委林铎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六个紧盯”要求精神,各常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主动认领反馈问题,从政治上找差距,从思想上挖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为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县委书记邵志刚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研究部署,带头协调推进,先后主持召开4次县委常委会会议、3次领导小组会议和1次专题会议,听取12名县级领导、16个牵头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督促建立了“周报告”“周督查”、定期研究、日常调度联络、约谈问责等工作推进机制,带头深入一线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持续抓好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县委各常委主动认领任务,督促责任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深入现场督查指导包抓乡镇和分管部门开展整改工作。成立由县委常委带队的3个督查验收组,下发了《关于对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阶段性督查验收的紧急通知》,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对省委两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全面督查验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二、强化政治担当,全力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攻坚、扎实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五个方面16项3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8个正在全力整改。

(一)“‘四个意识’树的不够牢,党的全面领导有待加强”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县委常委会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中,没有通过理论学习找方向、找方法、找答案,对如何结合县情实际,指导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思考不多、研究不深,存在学用脱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理论中心组学习方式。严格落实《通渭县<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县委常委会坚持逢会必学,今年召开13次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和21次县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10月份以来,先后举办2期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围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法律知识作专题讲座,着力提高全县各级干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重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结合各级干部遍访贫困对象行动,组织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和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撰写调研文章2篇以上,帮助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组织县委班子成员和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于12月底前在县委党校主体班次和党员冬训活动中,向各级干部讲思路、讲方法,提升各级干部带领群众脱贫的能力。四是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召开县委班子“解放思想大讨论”交流研讨会议,县委各常委聚焦因循守旧、消极等待、小进则满、畏首畏尾、狭隘封闭、急于求成、坐而论道思想怎么破除“七个方面”进行交流研讨,做到解放思想与推动工作相结合。组织各乡镇、各单位在12月份全面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推动各级干部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开拓思路,适应新时代工作要求。

(2)针对“在打好三大攻坚战中,通渭县作为全省深度贫困县之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领会精神不够深刻、安排部署不够扎实、落实政策不够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夯实“三级书记”抓扶贫的攻坚格局。县级层面,全面履行党委政府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在19次县委常委会会议、17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召开11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25次脱贫攻坚推进会议,全面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政策精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部署推动工作任务落实。构建“1个指挥部、3大战区、18个作战组、198个攻坚队”的作战指挥体系,强化统一指挥调度,按照“春季攻势、夏季提升、秋季攻坚、冬季小结”的打法,每季度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和推动阶段性重点工作。乡镇层面,督促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每个季度责任状签订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落实“日派工、日检查、日调度”工作制度,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村级层面,配强选优198个贫困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带领村“两委”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全面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帮扶措施。二是夯实脱贫攻坚各级责任。先后制定《关于建立完善通渭县脱贫攻坚作战指挥体系的意见》等6项制度,进一步厘清了县级联系乡镇领导、县脱贫攻坚专责工作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组长单位和帮扶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等六方责任;全县44名县级联系乡镇领导常态化深入乡、村一线调度推进工作落实;各专责组认真履行组长负责制,认真落实行业政策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员“大走访”、政策“大宣讲”、矛盾“大排查”、帮扶“回头看”活动和各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全面对接落实帮扶措施,持续提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三是完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体系。制定《通渭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签订《通渭县2018年脱贫攻坚责任书》《通渭县2018年脱贫攻坚目标管理责任书》《全县脱贫攻坚2018年秋季攻坚责任状》《2018年冬季小结责任状》,形成总分结合、任务具体、责任清晰的脱贫攻坚目标管理体系。四是强化各类扶贫政策精准落实。在8月至10月份期间推动秋季攻坚行动,集中攻坚“十大工程”重点任务,严格执行“日派工、周暗访、月评比、季拉练”工作制度,列出清单,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对账销号,推动各项到户到人扶持措施精准落实。五是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培训。举办全县脱贫攻坚干部专题培训班,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12月份对县级、县直单位、乡镇、村级“四个层面”干部进行培训,全面提升各级干部抓脱贫攻坚的能力水平。

2.关于“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抓发展作用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县委在总揽全局、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上谋划不够,系统思考、协调推进、狠抓落实上力度不大”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一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每次县委常委会会议都安排集中学习,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落实《中共通渭县委全体会议工作规则》《中共通渭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21次、县委全体会议3次,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及新部署新要求,推动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12月份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和县法院党组、县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就履行好党组职责和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凝聚加快发展合力,坚持每月召开1次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暨四大班子联席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新部署新要求,通报全县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沟通思想、统一认识、推动落实,今年举行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暨四大班子联席会议13次。特别是围绕脱贫攻坚等重点任务,对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同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一道交任务、压担子,实行联乡包抓贫困村制度,并在全县脱贫攻坚作战指挥体系中由县四大班子领导担任作战组组长或副组长,全力推进脱贫攻坚任务落实。四是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扶贫资金监督工作方案》《全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专项监督实施方案》,支持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协聚焦脱贫攻坚履行职责,凝聚四大班子齐心协力攻坚的强大合力。壮大县域经济方面。一是抓好规划落实,修改完善《通渭县县域经济规划(2018-2025年)》《通渭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制定《通渭县创建全省生态产业绿色崛起示范县实施方案》,成立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总投资343亿元、183个项目的项目库,积极创建全省生态产业绿色崛起示范县。二是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面对经济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县委常委会会议及时研究全县经济运行情况,11月9日召开全县前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强化分析研判和运行调度,努力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前三季度,全县完成生产总值31.29亿元、同比增长5.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62亿元、增长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94元、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60元、增长8.8%;1至11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31亿元、增长16.8%,大口径财政收入2.97亿元、增长1.3%,财政支出30.6亿元、增长22.7%。

(2)针对“城市建设管理、违章建筑整治、全域无垃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召开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4次,讨论审查各类事项25项,修编县城乡总体规划和旧城、新城、西城、南城四个片区以及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编完成通渭县城市品质提升专项规划。编制完成通渭县牛谷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计划2019年3月开工建设。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议和现场推进会议,协调解决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房屋征收搬迁,今年完成评估565户,签定协议237户,完成拆迁121户,西环路和北环路西段已全线贯通,滨河路中段和西段基本打通。二是加大违章建筑整治力度。组织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平襄镇强化巡查,第一时间制止违法建设行为40起,依法强制拆除违章建筑21起、处罚5起。全面落实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参与违章建筑的2家企业列入黑名单,在全县各类项目建设招投标中一律不予准入,各类政策性资金一律不予支持。开展党员干部参与违章建筑专项,下发通报2期,查处并强制拆除干部家属参与违章建筑1起。三是深入开展全域无垃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落实《通渭县实施“五大工程”开展全域无垃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通渭县全域无垃圾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集中开展城区“六乱”整治和乡村陈年垃圾清理工作,坚持每周五集中开展垃圾清洁活动,规范店外经营514家、取缔占道经营摊点80家、清理不规范门头牌匾和墙体广告112块,拆除非法封闭檐台3家。投资580万元建成农村生活垃圾低温磁化处理常家河站1处,投资2万元在县城北山山沟建成建筑垃圾场1处,投资177万元实施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项目508座。

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1)针对“对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抓得不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中共通渭县委常委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内容》,在11月27日召开的县委常委会会议上,各常委汇报了分管联系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进一步靠实县委常委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在脱贫攻坚冬季小结行动中,组织各乡镇开展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宣讲活动379场(次);组织召开全国脱贫攻坚贡献奖获得者先进事迹报告会,号召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向先进学习,进一步增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决心和信心。三是评选县级“五好村”100个,县级“五好家庭”1236户,营造崇德向善、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四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机关,并将“24”字内容列入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使其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追求和自觉行动。加大对群众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崇尚先进文化,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

(2)针对“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参与寺庙捐资活动,甚至有些建档立卡贫困户也参与到捐建寺庙之中。对民间信仰场所管理不到位,宗教意识形态领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份举办全县宗教干部培训班1期,对县直单位、各乡镇分管领导及专干进行政策宣讲、业务指导。11月份举办村级联络员及民间信仰负责人培训班5期、培训900余人,发放《宗教工作手册》《政策法规宣讲资料》等资料1000余册。二是如数清退捐建寺庙资金,对参与的5名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4名村干部先后予以免职,对1名村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三是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加强对民间信仰工作的管理,从违规修建、非法集资乱摊派、党员干部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方面进行重点整治。

4.关于“对上一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本次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上一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相结合,向各责任单位下发了《转办通知》,督促严格按照《关于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通渭县情况反馈问题及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健全整改落实台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二是启动十六届县委第二轮常规巡察工作,将《关于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通渭县情况反馈问题及意见的整改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巡察工作重要内容,成立3个巡察组,对3个乡镇和26个县直单位的具体问题整改情况予以重点关注。三是成立由县委常委带队的3个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督查验收组,对全县18个乡镇和44个有整改任务的县直相关部门分3轮进行了督查验收,提醒约谈整改落实不力单位主要负责人8人,告诫约谈整改进度缓慢单位负责人2人,挂牌督办具体整改问题9个。四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性会议管理的规定》,对全县性会议实行计划管理,全面推行“无会日”制度。严格控制由县委、县政府(含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转发或印发的各类文件,严控文件数量。

(二)“加强党的建设不够有力,在基层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上有差距”方面

1.关于“‘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1)针对“县委常委会对党建工作分析研判不及时不深入,县委班子成员以上率先的带头作用发挥得不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常委会会议先后4次研究党建工作13项,确保每两个月至少研究1次、全年不少于6次。二是把县委班子成员履行党建“一岗双责”、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纳入“双汇报、双通报”内容,各常委每月在常委会会议上通报1次。三是制定《通渭县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对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的任务和内容、管理和监督等作出规范。

(2)针对“县委组织部对党建工作的日常检查和督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月提醒、月调度”工作机制,县委组织部每月对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进行书面提醒,印发了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和《问题清单》,9月份以来已3次调度当月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和要求。二是坚持“月抽查、季督查”工作机制,9月份抽查调阅20个基层党支部工作资料;11月份组成5个督查组,对210个基层党组织进行了督查,下发通报1份、问题清单26份。三是针对各级各类督查发现的问题,问责处理党委(党组)3个、责任人16名。

2.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存在较多问题”的问题。

(1)针对“一些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作用发挥不够。有些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不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反馈问题中涉及的单位和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通报党组织1个、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1人、党内警告1人。二是对全县18个乡镇党委和8个县直党(工)委所属的748个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和心得体会等全面进行“回头看”,督促对与实际结合不紧密等问题进行了自查整改。三是建立考察任用干部查阅考察对象近3年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剖析发言提纲制度。

(2)针对“有些乡镇党组织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反馈问题中涉及的单位和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通报批评党组织1个、相关责任人2人,提醒谈话1人。二是督促各乡镇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乡镇党建办工作水平的实施意见》,对党建办公室面积狭小、功能设置不全、布置陈旧,党建办主任工作不专、专职组织干事配备不齐全的,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三是督促各乡镇党委严格落实《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建办主任抓党建责任清单》,督促党组织书记扛起主责、抓好主业。

(3)针对“村级党支部和政权建设基础工作薄弱。全县284个村集体经济薄弱或空壳,村级组织自身发展能力和经济保障不足的占85.6%,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有52个”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财政扶贫资金入股龙头企业分红、村级光伏电站收益、盘活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等方式,全县332个行政村全部消除集体经济“空壳”,并建立公用账号,总收入达1090万元,平均每村收益3.28万元。二是制定《全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攻坚整顿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工作台账,集中时间精力攻坚,52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部整顿提升,党支部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4)针对“党员发展工作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反馈问题中涉及的单位和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通报批评党支部1个。二是对2013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全面排查,对不规范的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三是建立新发展党员部门联审和双预审制度,对2018年新发展的335名预备党员,全部征求纪检、公安、信访、卫计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县委组织部进行二次预审。

(5)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反馈问题中涉及的单位和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通报批评党组织1个、相关责任人1人,提醒谈话1人。二是对全县党费收缴工作进行“回头看”,督促各基层党(工)委将党费全部纳入单位基本账户管理,单独设置党费科目。三是对将组织关系转入农村支部的退休党员党费交纳情况全面进行排查,重新按标准核定补缴党费22人1.4万元。四是全面推行“4+X”主题党日制度,把交纳党费作为每次主题党日的规定动作,由党员每月集中按标准交纳党费。

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管理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

(1)针对“县委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坚持原则不够,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通渭县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通渭县科级以上干部任免规程》,进一步严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扩大干部任前意见征求范围,在征求纪委监委、信访、卫计等机关和部门的基础上,建立干部任前征求公安部门意见的长效机制;对拟提拔和转任重要岗位的干部,全部征求帮扶贫困户的意见建议。三是制定《通渭县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县管领导干部提醒、函询、诫勉三个工作台账,加强与县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的信息共享,为分析研判干部提供准确依据。

(2)针对“许多空缺岗位长期没有及时补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视组反馈指出的11个空缺岗位,已完成配备5个,对6个岗位计划在县级机构改革过程中统筹配备到位。二是完善全县缺额科级领导职数台账,对因职位拉动形成的岗位空缺,准确分析研判后,及时研究配备。

(3)针对“存在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及巡视反馈档案造假问题的干部由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已对1名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对全县科级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点信息进行“回头看”,重新进行了组织认定。三是夯实干部档案基础工作,完成科级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对逻辑混乱、重要材料缺失等重点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四是健全干部档案管理和审核认定工作机制,制定《通渭县干部档案基本信息审核认定办法(试行)》,进一步严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要求,规范审核认定程序。

(三)“作风建设成效不够显著,整治‘四风’顽疾不彻底”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1)针对“还没有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决策和执行全过程,开展调查研究实效性不强,聚焦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不够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下发《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通知》,督促各级干部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今年,县委各常委结合联乡包村抓脱贫攻坚和开展各级干部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到基层调研时间均达90天以上,撰写调研文章2篇以上,帮助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针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通渭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违规乱用经费,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今年来,全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诫勉谈话2人。二是组织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和工会费管理使用进行了排查整改,在2018年部门预算中福利费和工会费没有执行,在2019年部门预算中对福利费和工会费没有安排。三是组织开展“小金库”和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县纪委监委已对存在私设“小金库”的问题立案审查。

2.关于“有些领导干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重”的问题。

针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依规用权意识淡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县委常委会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常委深入查摆各自在依法行政和依规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坚决杜绝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发生。二是县纪委监委从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项目立项、招标建设验收等关键环节入手,强化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今年以来,县纪委派出纪检监察组分4轮对所联系单位进行不间断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1个,涉及单位77个,给予党纪处分1人。三是严格落实《定西市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双6条”正负面清单(暂行)》,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签订个人承诺书1.09万份,通报曝光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起。四是组织召开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警示教育大会2次,通报分析典型案例44起,教育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今年以来,对22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对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集中约谈。

3.关于“干部队伍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突出”的问题。

(1)针对“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足,一些干部工作作风松懈,抓落实劲头不足,责任和担当意识不强,慵懒散慢现象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成立由县委常委带队的4个专项督查组,先后3次对各乡镇、各单位干部作风进行全覆盖督查,督促解决问题194个。二是持续推进“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与“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有机结合,查找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等问题29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组织处理77人。三是实行监督检查“周汇报、月通报”制度,先后通报曝光典型案例72起、涉及148个单位119人,责成工作落实不力的35名单位“一把手”在县电视台“说清楚”栏目公开表态承诺。

(2)针对“2015年通水的县引洮一期陇通农村供水工程,自2016至2018年4月期间累计停水44次共254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县水务局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在通渭县大山羊场2万方调蓄池进出口分别安装电磁流量计3台,通过远程传输数据掌握管道和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年供水保障率达到90%以上,年平均供水不少于330天。二是集中利用2个月对全县干支管网、调蓄水池、各类检查井以及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大排查,已排查整改各类问题24条,并将沿线4600余座检查井用塑料包裹覆盖,严防冬季冻损。三是全面完成总投资4532万元的2018年南部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启动实施总投资9960万元的引洮一期农村供水工程巩固提升工程,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3)针对“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全县36家采矿企业对开采区通过分台阶、栽植树木的方式进行综合整治,26家砖瓦企业、4家石料企业已完成整治,6家石料厂正在开展分台阶整治。二是对无证开采的1家石料矿企业停止供电,下发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到期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对全县矿产资源领域内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清查,立案越界开采和持过期采矿许可证企业11家,对3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4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告知。督促14家企业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缴存治理恢复基金22.1万元,按程序审批22家。四是稳妥推进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依法注销保护区内矿业权4家。

(4)针对“县交通局在实施马营镇李川村道路硬化工程中,施工导致破坏战国秦长城遗址,造成不良影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县交通局在实施马营镇李川村道路硬化工程中破坏战国秦长城遗址的问题,对相关责任进行了问责处理,免职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告诫约谈1人。二是省、市文物局先后批复了战国秦长城(李家川村段)保护修复方案和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计划于12月底前完成招投标,2019年4月底前完成修复工程并申请验收。三是制定《通渭县文物安全责任体系管理办法》《通渭县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在项目建设前期实行文物安全报备制度。四是制定《文物安全管理宣传方案》,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持续加大保护力度。

(四)“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劲头不足”方面

1.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县委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中没有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执行‘一案双查’倒逼责任动真碰硬力度不够,压力传导逐级递减,致使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通渭县四大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追究清单》,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主体责任体系,进一步靠实县委常委及县四大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二是认真落实县委常委工作通报制度,县委常委会每月听取1次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县委主要领导每月听取1次县纪委工作汇报,县委常委每月对自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在常委会上通报1次,县纪委对明察暗访和纪律审查情况在全县干部大会上通报1次并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今年,开展“双汇报、双通报”12次,下发督办通知12期,督办解决问题53个。三是县纪委监委派出3个督查组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督查,督促解决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32个。四是强化约谈问责,组织召开集中约谈会议2次、提醒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21人次、告诫约谈党员干部355人次、通报批评31人次,对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的69名党员领导干部实行“一案双查”。

(2)针对“对干部聚众参与赌博问题疏于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赌博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今年破获赌博刑事案件5起,查处涉赌治安案件57起,打掉赌博团伙2个,刑拘5人,治安处罚218人。二是对近五年查处的308起赌博案件重新梳理,对涉赌人员和场所逐一核查,分析研究确定重点侦办线索进行全力深挖。三是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案件11件11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行政警告处分3人、记过1人,通报曝光8人。

(3)针对“对干部放高利贷谋利问题放任自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乡镇、各单位对各自行业领域党员干部是否存在参与高利借贷等活动进行了全面排查,先后开展2轮全覆盖督查,督促干部职工作出承诺并签订“无涉高利放贷问题”承诺书。二是县公安局对近五年来办理的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刑事案件进行摸排,深挖涉“高利放贷”线索,共排查线索7条,对干部职工存在非法放贷获利问题移交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4)针对“对各级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处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预算收入、预算支出、政府采购、固定资产、财务会计、财政票据和私设“小金库”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二是对县城投公司、城投房产公司和城投办开设的37个账户进行了全面核实,已撤销不使用账号6个,其余31个全部予以保留。三是对个别乡镇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责成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四是县纪委监委完成相关问题线索核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责成加强财务管理,对存在的财经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对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已立案审查。

2.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试行)》《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坚决杜绝案件定性不准、调查避重就轻、查实问题处理不到位、人员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对不遵守办案纪律、人为因素造成案件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主办人及办案人员责任。二是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年全县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02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484人、占80.4%,第二种形态处理99人、占16.4%,第三种形态处理11人、占1.8%,第四种形态处理8人、占1.3%,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三是实行证据清单制,对所有提交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的初核和立案报告,均附证据清单(书证、笔录、简历等),解决调查取证不严密、证据材料不充分等问题。四是制定《通渭县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实施办法(试行)》,全面推行监督执纪办案协作区和交叉办案制度,在全县18个乡镇设立6个办案协作区,通过“内封闭”业务帮联和“外循环”协作办案,解决线索流失、阻力干扰、力量不足、业务不精等问题。

3.关于“乡镇纪检部门落实‘三转’不够彻底”的问题。

针对“全县18个乡镇纪委共设置36名纪检监察专干,实际配备只有27名、缺口达25%”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乡镇党委书记集中约谈会议,对相关乡镇纪委落实“三转”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集中约谈,并与18个乡镇党委书记签订了《落实“三转”工作承诺书》。二是下发了《关于开展“乡镇纪委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乡镇纪检监察专干出现空缺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配备并向县纪委备案,同一乡镇1月内不得出现2名纪检监察专干同时空缺的情况;纪检监察专干选配公务员确有困难的乡镇,在报告县纪委同意后,可选配在编在岗事业干部担任,并落实办案津贴。今年8月份以来,县委共调整交流乡镇纪委书记7名,选派乡镇纪检专干5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全面增强。三是持续深化“三转”工作,派出3个督查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个别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不会、不愿、不敢监督,监督缺位、越位、发散,派驻监督不力等问题。

(五)“对脱贫攻坚推动不力,扶贫领域问题较突出”方面

1.关于“执行惠农政策存在监管不到位和乱作为”的问题。

(1)针对“在精准识别贫困户制定‘一户一策’脱贫计划时存在不精不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扎实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严格执行贫困人口“12345”识别程序,先后开展2轮建档立卡“回头看”,全县新识别贫困人口152户550人、返贫16户67人、剔除不准重新纳入7户39人、净减少1205人。精准制定“一户一策”脱贫计划,完善落实“一户一策”1.54万户7.05万人,其中未脱贫1.5万户6.85万人、实现全覆盖,已脱贫需巩固提升438户2053人、占已脱贫人口的2.9%。二是持续提升工作质量。利用甘肃省大数据平台信息预警功能,强化县级后台监管,督促各乡镇根据大数据平台预警,每周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相关数据校正完善1次。利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4级94项数据校验规则,县级层面坚持每月对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校验1次,对发现的信息指标值为空、逻辑关系错误等数据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乡镇修正完善。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承担数据比对任务的县直行业部门配合,先后开展2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共享比对工作,发现疑似数据问题及时反馈乡镇核实,分类落实整改,持续提升建档立卡数据质量。

(2)针对“部分经商办企业、有房产、有机动车辆的农户领取低保金,部分农户重复享受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补偿,有的有房产、有商铺却享受廉租房补贴或被配售廉租房”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经商办企业、有房产、有机动车辆的农户领取低保金的问题。一是省委巡视组指出的105户经商办企业者领取低保金中,其中16户52人属空壳企业,56户198人属因小额贷款办证实未经商,符合低保条件;33户102人已取消其低保资格。二是省委巡视组指出的74户购买有房产者领取低保金中,其中68户仅有一套房产且属自己居住,符合城市保障条件;6户已取消其低保资格。三是省委巡视组指出的53户有机动车辆者领取城市低保金中,其中19户为非消费性车辆,符合城市保障条件;34户已取消其低保资格。部分农户重复享受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补偿的问题。对全县2016-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农户进行了比对核实,重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政策共40户,其中37户符合政策规定,不符合政策规定的3户已全部收缴违规资金。部分有房产、有商铺却享受廉租房补贴或被配售廉租房的问题。收缴违规发放廉租房补贴的4户1.17万元;对核查发现的31户有房产、有商铺已享受廉租房政策的进行了全面清理,7户符合配售政策、24户已腾退。

(3)针对“有关职能部门在惠农政策执行中,审核把关不严,日常监管不力,虚报冒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纠而复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财政为切实规范惠农资金拨付,乡镇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坚决杜绝惠农资金截留挪用,加快惠农资金发放进度。二是不断完善惠农资金监管网各项内容,建立惠农补贴资金比对数据库,实行惠农到户资金发放前比对审核,数据库信息定期进行更新维护,杜绝发放不精准、重复享受等问题。三是10月份对18个乡镇27个行政村251户2017-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安排的到户产业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已督促整改。四是从严实行“一折统”发放管理制度、限时拨付制度、公告公示制度,明确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对惠农政策落实的审核把关责任,规范工作程序。五是严格落实《甘肃省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县直各涉农部门梳理出各自的项目资金清单,全面公开扶贫资金和项目有关信息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六是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手段,建设惠农资金监管网,探索推行“一网一册一机、两微两公示三公开”的监督工作机制,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七是督促县扶贫、发改、财政、住建、民政等职能部门强化对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管理等重要环节的全程跟踪监管,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件44件,涉及单位44个、党员干部81人。

(4)针对“陇阳镇党岔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项目申报的50户搬迁户,建成后有36户没有实际搬迁。义岗川镇悠江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项目申报的25户搬迁户,建成后只有1户是原先申报的搬迁户”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县发改局会同各乡镇对类似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摸及分析,因2015年及以前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补助资金较少且既用于住宅工程建设又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群众自筹资金高,同时整合其它资金少,产业扶持难以到位,致使原先申报的部分搬迁群众因自筹资金难以到位或因安置点无稳定产业且距原耕地较远为由,搬迁意愿发生变化,在实施过程中经乡镇多次动员后,仍然自行放弃搬迁。按照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原则,为确保项目落地见效,经陇阳镇、义岗镇再次摸底动员,对符合搬迁条件及搬迁意愿强烈的群众已进行搬迁安置。

2.关于“存在套取和挪用扶贫专项资金现象”的问题。

(1)针对“执行国家对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5%的规定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县发改局实施的2013至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责成相关乡镇严格按照“国家对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5%的有关规定”全部清理到位。县住建局督促各建设单位对2017年7月以前竣工的建设项目全面进行自查自纠,严格按5%预留质量保证金,对2017年7月以后竣工的建设项目严格按3%预留质量保证金。

(2)针对“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农业合作社补助资金中优亲厚友”问题。

整改情况: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牧局对近年来成立的畜牧业、种植业、林果业、服务加工业及其他方面“专业合作社”的补助资金、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未发现有关问题线索。

3.关于“向扶贫领域‘动脑筋、伸黑手’乱象较多”的问题。

(1)针对“截留、骗取、套取扶贫项目资金,有些村干部利用手中权利,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私分惠民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开展“一折统”专项整治、对口帮扶项目资金专项整治、重点乡村综合整治三大行动,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工作效能不高,问责效果不好,“治”的不深等“五大问题”,办好完善专项治理机制、列出问题清单、加强统计督查和调度考核、发挥纪委监委督战作用、开展“一折统”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对口帮扶资金项目落地见效、建立完善基层监督机制、加强纪律法律宣传教育等“八件事情”。二是严格落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挂牌督办、查否抽查、直查直办等七项制度,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今年全县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82件,立案审查6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9人。三是严肃查办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对省委第八巡视组移交的451件问题线索快查快办,目前已办结312件,正在办理13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诫勉谈话47人,告诫约谈72人,批评教育17人,书面检查3人。

(2)针对“全县2015年整村推进项目中,12个50万元以上的砂化村组道路基础建设项目未办理分散采购批准手续或公开招标采购”问题。

整改情况:对涉及的相关乡镇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对每个项目实施单位各处以5000元罚款。

三、下一步整改打算

虽然我县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问题。下一步,县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坚定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政治态度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力以赴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一要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把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全县上下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四个意识”树得牢不牢、对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执行到位不到位、贯彻落实彻底不彻底的“试金石”,作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有力抓手,举一反三、剖析根源、堵塞漏洞、健全机制,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严实作风,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抓出成效。二要持续推进整改力度。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紧扣时限要求,对已完成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盯住不放、持续用力,从长远考虑谋划整改措施,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三要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全面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实行牵头领导包抓落实制,指导联系单位和分管领域对整改问题销号管理,靠实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乡镇“一把手”责任,特别是对整改中的一些难点问题,督促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通力配合、协同作战、细化措施,较真碰硬,确保整改任务“不悬空”“全见底”。四要持续加强督查验收。不断加大督促检查和问责力度,组织3个督查验收组,严格落实“周督查”制度,对全县各级各部门省委两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强化问责追责,坚决防止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五要持续加强源头防治。坚持“当前遏制”和“长远管住”相结合,突出建章立制,对整改实践中的有益探索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注重把整改成果运用到谋划推动工作的长期实践中,更好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努力开创全县各项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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