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通过强化四项措施,不断加强与各单位精准对接,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所联系单位“三重一大”工作动态,实现有效监督。
一是明确监督重点。为确保被监督单位准确把握接受监督的范围和内容,第四纪检监察组要求各联系单位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原则和要求,规范“三重一大”事项报告程序,确保一季度一报送,自觉接受监督。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要求所联系单位在决议“三重一大”事项时提前1—2天向纪检组报告,纪检组视情况派成员列席会议。截止目前,纪检监察组参加所联系单位“三重一大”会议6次,重要工作研究部署会议2次。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以日常监督为主,专项监督为辅,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审核财务账册和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围绕“三重一大”事前申报、建立健全制度、明确决策方式与权限、规范决策程序、严格落实执行、问题及时纠正等内容进行督查,确保“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真正落实到位。
四是明确责任追究。严格要求各联系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记录,实行一事一记,全程记录时间、地点、责任人、参与讨论的过程或环节、处理结果等,形成专门的会议档案,为检查、评价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供稿 孟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