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着力解决审理力量薄弱的问题,有效运用联合审理、交叉审理方式,全面提高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通渭县纪委监察委出台《通渭县纪委监察委审理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在各乡镇纪委、各县直纪(工)委(纪检组)选拔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兼优的纪检干部,组建审理人才库,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作风过硬的案件审理队伍。
瞅准人才库人选。始终坚持政治素质过硬、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自觉遵守保密等各项工作纪律,具有扎实的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审理专业知识,参加纪检监察工作满3年以上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法学或相关专业学历的原则,经单位推荐,县纪委考察、审核后正式纳入审理人才库。
提升人才库能力。将入库人员纳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总体规划,分期分批组织入库人员参与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轮流安排到县纪委监察委审理室跟班学习、随案见习。随时抽调入库人员参与案件审理,通过审阅案件材料、参加与被调查人的审理谈话、提出审理意见、审议案件增长办案经历和办案技巧。
规范人才库管理。建立入库人员成长档案,跟踪记录其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情况。坚持边储备、边培养、边使用原则,定期进行综合分析,实施人才库人员动态管理。对抽调期间工作表现优异的,向其所在单位提出嘉奖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向县委推荐提拔使用;对工作表现不称职的,取消入库人员资格,并向其所在单位通报。(供稿:司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