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通渭县紧紧围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积极谋划和组织实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扎实整改省纪委扶贫领域第十二监督检查组反馈问题。制定下发了《甘肃省纪委第十二检查组扶贫领域监督检查通渭县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省纪委第十二检查组反馈通渭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存在问题整改方案》,针对检查组反馈的6个方面23项问题,分类提出了60条整改措施,靠实了10名县级牵头领导责任、17个县直部门的整改责任,明确了整改时限和要求。先后召开3次督查汇报会议,向县委县政府10位分管领导通报了相关情况。
二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下发了《关于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对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作风方面的22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制定了《通渭县2018年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方案》,从5月下旬至6月下旬对3个乡镇和16个县直机关单位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随机抽取4个村开展“回头看”。为保障春耕生产、退耕还林、“一户一策”制定等脱贫攻坚重点工作顺利推进,下发了《关于对全县干部纪律作风进行督查的通知》,成立6个组对基层干部遵守考勤制度、工作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公告公示,通过实行县乡村“三级公开”和“三项监督”,对县级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对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资金精准到户。
三是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先后召开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约谈会议、2017年市县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推进会议、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警示教育视频会议,通报分析执纪审查情况及典型案例,筑牢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防线。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提醒、约谈、函询、诫勉,今年以来共组织处理52人(诫勉谈话17人、告诫约谈28人、通报批评6人,责成退出违纪所得1人),其中乡科级21人、一般干部16人、其他人员15人。(供稿:苟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