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渭县监察委员会发出首例监委立案决定书。马营镇某某村高某因套取危改资金达一万多元,按照有关规定,经县监委委务会研究讨论,并经县委批准,决定对其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由监委委员任组长、第一纪检监察室立案调查。
下一步,调查组成员要紧紧围绕《监察法》《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开展立案调查工作,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用活、用好、用准。
首例监委立案决定,体现了县纪委和县检察院反贪、反渎等职能部门转隶后的有效融合,发挥了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制度优势,对实现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起到了催化作用,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足了马力,持续释放了“纠正‘四风’不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供稿:邓振斌 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