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通渭纪检监察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审理室:加强受处分人员管理,提高纪律处分教育效果
更新时间:2018-03-20 08:53:07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2105次

2016年以来,我县对违反党的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法律法规的236名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刻的历史教训中总结出来的。对于犯错误的同志不能“一棍子打死”而应依照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帮其改过自新。为了使受处分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处分,放下思想包袱,树立理想信念,各级党委及其职能部门通过认真开展帮教工作,让一批“跌倒者”重新站起来,重怀热忱投入到工作中,成为新岗位上的中流砥柱。榜罗镇受处分党员干部张某某,2016年4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受处分以来,张某某具体负责精神文明和宣传思想文化建设业务工作2017年榜罗镇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业务在全县考核第一名同时,有多篇通讯稿媒体转载发表通讯稿《红色热土上的绿色梦》被《定西日报》头版头条发表。家岭镇受处分党员干部令某某,于2015年9月因参与赌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通过华家岭镇党委对令某某的管理教育,把令某某从一名普通驻村干部培养成该镇工作情况比较复杂的活马滩村驻村责任人。原常河镇武装部长伍某某,2015年因参与赌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调整至马营镇开展异地搬迁工作,同年任该镇项目办主任,负责全镇项目建设工作。伍某某服从镇党委决策部署,工作吃苦精神好,负责的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得到镇党委的充分肯定。

纪委监察委要在职责定位、方式创新、作风转变等各个方面,都必须充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积极为那些知错识错、立行立改、日常表现优秀的受处分党员干部提供发展空间。在处分期满时,根据掌握的教育管理工作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客观、公正作出总体评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处分。对思想转变好、综合素质高、工作实绩突出的,积极向组织推荐使用。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在敢于亮剑、重在“拔烂树”的同时,也要“治病树”,拿出真心挽救的本事,使犯错误的同志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更好地改正错误、真心向党。(供稿 孙智有)

敬请关注
关注襄郡清风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惠农资金
下载惠农资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