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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办:四项措施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更新时间:2018-03-09 19:35:27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2109次

2017年以来,通渭县结合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开展了2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598个、问题线索177件,目前各项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已对93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诫勉谈话16人、告诫约谈56人。在整改工作中具体做到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重点督办。认真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县委常委会先后审议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细化整改措施,靠实责任领导、牵头部门、配合单位,规定整改时限,一项一项改,一个一个查。特别是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113个典型问题,由县委督查室进行重点督办,实行台账式管理,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把整改个别问题、共性问题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建立完善制度。透过现象看本质,从个别问题挖掘机制制度问题,从个别中发现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制度。特别是在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做到制度建设全覆盖。另一方面,严格遵守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办事,特别是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三是坚持促进工作。着眼全县脱贫攻坚头等大事,把整改落实工作与改进干部作风、推动工作落实、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做到有机衔接、相互促进。要求各单位把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建章立制的过程,以整改推动当前各项工作落实;要求所有党员干部把整改成效转变为推动发展的动力,确保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和县委巡察发现问题纳入下一轮巡察监督内容,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要求,巩固整改成果;同时对整改工作领导不力,任务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负责人及时启动问责机制,并督促限期整改。

(供稿 牛珽新  编辑 董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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