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通渭县纪委把述纪述廉述作风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有效途径、加强党政主要领导监督的重要平台、以上率下传导压力的具体抓手,在制度落实、成果转化上不断发力用劲,进一步延伸和释放其功能和作用,为推动党内监督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是精心谋划抓推进,种好“责任田”。制定出台了《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委述纪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12名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16名县直单位一把手先后两次向县委全委会 “三述”,接受会议代表的评议测评。县委在积极拓展深化“三述”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了“双汇报、双通报、双监督”工作机制,即:县委常委会每月听取1次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县委主要领导听取1次县纪委工作汇报,每月由各常委对自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工作出勤、重点工作推进、发现和解决问题等情况在常委会上通报1次,由县纪委对明察暗访和案件查办情况在全县干部大会上通报1次,通过“双汇报、双通报”,实现了县委常委会监督常委、常委之间相互监督的“双监督”。通过县委带头示范,全县推广,既解决了“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问题,又防止了新的“不作为”现象发生。
二是严格程序抓推进,明确“作战图”。县纪委对“三述”内容、方式、程序和结果应用四个方面做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其科学合理性和实践操作性。在开展方式上,提出了“2111”要求,即县委结合全委会每年召开2次“三述”会议,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一届任期内至少“三述”1次,当年没有大会“三述”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向县委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组“三述”1次、班子其他成员在机关年终工作总结会上“三述”1次。在对象确定上,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按照“分析研判-提出建议-个别酝酿-形成方案-会议审定”的程序进行。在意见征求上,采取“六听意见”(干部意见发函听、老同志意见上门听、基层意见蹲点听、党外意见专题听、热点意见随时听、民生意见广泛听)和“五法征询”(走访听、座谈听、调研听、问卷听、接访听)方式,重点征求“三委员两代表一机关”(县委委员和县委候补委员、县政协委员、县纪委委员,县党代会代表、县人大代表,审计机关)和“三述”对象所在乡镇和部门的评价和意见。在报告审核上,实行纪检机关初审、纪委书记复审、县委书记终审三级审核制度,明确要求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不评功摆好、不做官样文章,尤其是遵守廉政准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方面,必需说明家属及子女从业、住房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篇幅至少要占一半以上。
三是履行职责抓推进,晒出“成绩单”。着眼把主体责任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各级一把手在“三述”中认真对照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八项规定精神等要求,从遵守纪律、廉洁从政、作风建设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对照检查,谈做法体会,找差距不足,并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参与“三述”的一把手通过向高规格的县委全委扩大会议集中公开“晒作为”,接受监督和测评,既达到了深刻反省、自警自励的目的,又倒逼他们履行领导责任和示范责任,以身作则落实第一责任,同时当好表率、树好标杆,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影响和带动领导班子、全体干部齐心协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四是从严考评抓推进,树立“风向标”。为避免“一述过关”的现象,该县积极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检查、考核、评价、整改一体的工作链条。大会“三述”和民主测评结束后,县纪委会同县委办、县委组织部认真梳理意见建议和民主测评反映的突出问题,形成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三述”人员反馈。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出面,对党员干部意见大、民主测评成绩差的一把手进行约谈,当面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研究制定系统的整改方案,确定改进措施和完成时限。县委将测评结果作为班子年度考核、干部业绩评定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明确提出对整改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