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中,通渭县纪委制定出台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考核管理办法》,通过完善考核机制、改进考核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定标尺、量实绩、重奖罚,切实调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
《考核管理办法》共5章20条,把明责、考责、督责、追责有机结合起来,提出四大总则要求、完善六类管理制度、健全五项考核机制、运用三个奖惩办法,规定对1年内“零办案”的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不得转任或提拔,对连续2年“零办案”的给予组织调整、一年内不得担任同级领导职务,总体上构建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4653”考核管理体系。今年全县18个乡镇纪委和6个纪工委共受理信访举报31件,其中办结25件、移交县纪委4件、正在办理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