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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案一通报
更新时间:2018-09-20 08:28:15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3010次

“义岗川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陈国瑞占用25.2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超出规定标准。陈国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占用办公用房已腾退”。这是通渭县纪委监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之一。

今年以来,通渭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首要职责,以“三纠三促”专项行动、“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县委巡察等工作为主要抓手,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直奔现场的方式,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督查,着力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

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一通报,今年以来共通报6起7人,以问责通报有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落实见效。(供稿 苟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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