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省纪委第十一督查调查组督查调查发现问题(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报告中反映需要整改问题)和督办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分别于8月30日、9月5日、9月7日召开3次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省纪委第十一督查调查组督查调查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通纪发〔2018〕129号)和《省纪委第十一督查调查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通纪发〔2018〕133号),逐条逐项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9月21日,县纪委监委再次召集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相关室负责人,研究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并对公安、国土、住建、财政、执法、农牧等部门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对涉及问题进一步完善整改,及时跟进办理。对还没有整改到位或需要持续推进的问题,做到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一体整改,确保问题切实有效解决。
县纪委监委注重标本兼治,坚持一级级传导压力,一层层夯实责任,对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共性问题专项整改,举一反三拓展整改,确保在强有力的领导下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提高整改实效。(供稿:王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