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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十六届通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召开
更新时间:2018-12-28 18:08:16  |  来源:县委巡察办  |  点击次数:2640次

近日,十六届通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志军主持会议,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县委三个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县委巡察办参加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十六届县委三个巡察组对襄南镇、北城铺镇、陇阳镇3乡镇和水务系统、住建系统、农牧系统、交通系统、国土系统等26个县直单位党组织的巡察情况,审议了巡察工作报告,并就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及问题线索移交等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刘志军充分肯定了本轮巡察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巡察发现的问题比较具体,问题线索核实较为深入、精准,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各巡察组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揭露问题,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发挥了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

就下一步工作,刘志军要求各巡察组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巡察报告等材料,认真筹备向县委“五人小组”会议汇报相关工作。一要规范巡察移交工作。各巡察组要强化责任,严格时限要求,将已经核实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案管室,3个月内答复处理结果;将巡察发现问题与县纪委监委党风室移交,纳入日常监督绩效考核范围;将发现的组织人事和党建问题与县委组织部移交,加强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管理;将巡察反馈意见和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对接,便于日常监督,促进巡察成果运用。二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要加大案件初核查处力度,结合巡察组意见建议,认真研判分析,归口处置问题线索,对移交的问题线索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台账,采取一问题线索一档、限期办结的办法,切实抓好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三要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整改是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要按照林铎书记指出的“六个紧盯”的精神和省委巡视办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入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明确时间节点和阶段性任务,督促被巡察单位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坚决防止“口袋式”整改、“被动式”整改、“慢节奏”整改、“半截子”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四要坚持用好巡察成果。县委巡察办要深入细致研判巡察问题,从表面问题入手,善于发现深层次问题,要发挥巡察成果运用,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移交党风政风监督室,选择一批重点案件和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发挥巡察的震慑力和警示作用,让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达到防微杜渐的作用。

据了解,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今年9月至12月,县委共派出三个巡察组,抽调巡察干部24人,历时三个月,对襄南镇和水务系统等共29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工作。巡察工作期间,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民主测评、张贴巡察公告,设置意见箱、查阅近几年来会议记录及财务凭证,与企业、项目负责人和干部职工走访谈话,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圆满完成了巡察工作任务。此轮巡察共发现问题6类共374个,问题线索2类75件,其中反映问题线索比较具体,有一定可查性,可能涉嫌违纪的关注类40件;反映问题的性质、程度均属一般,涉及资金少的参考类35件。(供稿: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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