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第一职责,紧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以及财务、人事、审批、执法等重要岗位,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类资金依规依纪依法规范运行。
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贯彻执行,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紧盯重要部门、核心岗位、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坚持精准发力,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确保公职人员依纪依法行使公权力。各派出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一书一单四记录”工作制度,全方位参与负责乡镇和单位“三重一大”等方面的工作,不断加强对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形成实时监督机制。
同时,结合明察暗访、专项监督检查和专项巡察,不断加强财务收支常态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方法,把教育、预防、监督、惩处有机地结合起来,严肃惩处触碰工作底线、纪律红线的人和事,为财务工作“上保险”,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2018年,通渭县纪委监委处置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问题13件,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诫勉谈话10人,告诫约谈13人。(供稿 董永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