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探头”、“尖兵”作用,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深化运用“监督十法”,切实把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对当前重点工作任务开展监督检查,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针对“秋汛”特点,根据省市纪委监委要求和县委安排部署,通渭县纪委监委切实加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做好防汛救灾、应急抢险等工作的监督,成立督查组,对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襄南镇、常家河镇、李家店乡、陇阳镇、陇山镇和陇川镇8个单位防汛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部分乡镇实际值班人员与汛期值班安排表上人员不一致;部分村级汛期应急预案、值班安排表未在乡镇政府备案;部分乡镇、村对防汛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汛期值班值守制度执行不严格,值班人员不在岗等问题在全县进行了通报曝光,对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乡镇负责人进行了工作约谈,严肃查处防汛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方法举措不得力等问题,为做好防汛减灾救灾工作筑牢“纪律堤坝”。
“今年雨水特别多,当前正值汛期,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要求,统筹安排,充分整合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力量,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汛期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乡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把防汛监测预警、处置响应及时、救援有力有序等工作抓实抓细,坚决把汛期安全防范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做到未雨绸缪,平稳度汛”。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