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纪委监委把案件审理室作为审核处理案件的“窗口”、“关口”、“出口”,坚持“433”工作方法,立足审理职能定位,发挥审核把关作用,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坚持“四看”,准确定性量纪。看性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案件,坚持从严认定、严肃处理;看来源,对巡视巡察交办案件以更高标准加强事实证据审核,对群众来信来访案件查实查细,将信访真正作为群众送上门的诉求落实到位;看领域,对扶贫领域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域案件,找准定位、积极履职;看影响,对有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案件,既依规依纪依法审核处理,又讲求处理方式稳妥得当。
坚持“三从”,优质高效审理。审核从细,在案件正式移送审理前,及时在形式审核期限内出具审核反馈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特殊案件商请提前介入审理,对发现的问题尽早进行会商、研究,引导调查取证。处理从快,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在“法定程序一个不少、规定手续一个不缺、案件质量丝毫不降”的前提下,确保快查、快审、快结。尺度从严,把保障案件质量作为第一要务,重点审阅本人供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确保证据链形成闭环。
坚持“三步走”,提升审理水平。第一步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每月有计划、每周有成果、每天有进展。第二步创新方式方法,在审理实践中不断增强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创新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通过探索实践,不断提高审理工作水平。第三步提高履职能力,坚持自觉学习,通过工作实践和锻炼,努力具备“坐得住、能静心、严把关、有原则”的基本素养,在工作中自觉抵制利的诱惑,排除情的干扰、防止权的滥用,使案件审理工作做到公心、公平、公正。(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