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及县委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协助职责,聚焦“关键少数”、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问题导向、规范问责程序,通过精准问责倒逼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211件,立案63件,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理21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6人、组织处理139人;共问责党员干部26人,其中乡科级21人,涉及乡镇及县直部门“一把手”6人,一般干部5人。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提供了纪律保障。
推动形成落实责任的思想自觉。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自觉把落实“两个责任”放到管党治党全局中思考、定位、部署、落实,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
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责任体系。
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照《中共通渭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各乡镇和各县直单位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委部门和纪委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重点解决“担什么责”的问题。
切实凝聚狠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深入实施“转变作风、追赶进位”工程,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做到党委的“锤”敲到哪,纪委的“锣”就响到哪,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扎实开展专项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把各级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把纪委监委的协助职责与监督责任贯通起来,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在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上实现有机贯通、一体发力。
始终坚持从严问责的工作导向。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学深学透、用好用足《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范问责追责程序,坚持一把尺子管全部、管到底,确保问责各个环节公平公正。通过持续狠抓作风整顿,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盯住不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重拳出击、从严问责,严肃惩戒一批失职失责领导干部、教育挽救一批问题干部、警示警醒全体党员干部,唤醒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激发党员干部担当精神,推动全县各项重点工作迎头赶上。(王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