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近年来,通渭县纪委监委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履职尽责,做好国家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
全面安排部署抓牢专项监督。高站位部署传导压力。2021以来,县纪委全会每年对专项监督工作进行重点安排部署,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过渡期专项监督工作,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1意见1清单20项措施”明确任务。制定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专项监督实施意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任务清单》《关于持续加强过渡期专项监督的20项措施》,确保做到专项监督任务明确、责任明晰、举措适用。“1办法10机制”确保成效。制定印发《通渭县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工作提醒、公开公示、台账化管理、双通报、月调度、季座谈、半年报告、年终汇报、内部监督和奖优罚劣10项工作机制,压紧靠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工作责任,确保专项监督取得实效。
紧盯重点任务抓实专项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聚焦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十查十纠”行动开展集中督查,发现督促整改4个方面118个具体问题。制定印发《加强监督暗访促进任务落实工作方案》,对有效衔接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2021年至今已发现推动整改问题101个。围绕重点工作精准发力。今年4月份,成立4个督查组,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工作及守住粮食安全、项目建设及经济指标落实等当前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整治干部作风“顽瘴痼疾”,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督。探索运用“124”项目建设监督法,对重大项目建设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已下发提醒函17份、督办函5份、现场督办单1份,提醒谈话8人,工作约谈4人,确保全县重点投资项目建设高质量实施。
从严执纪问责抓好专项监督。扎实开展“四项资金”专项治理。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冬春生活救助“四项资金”专项治理,追缴违规资金8760.02元,批评教育及帮助处理6人,党纪政务处分2人。扎实开展“一排二清三查四治”行动。2021年以来,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36件,处理9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其中查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12件,处理3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22人)。通报曝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3期17件39人。持续开展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2021年以来,共确定12个村持续开展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6个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村进行了财务审计,出具审计报告6份。共帮助群众解决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长期滞留村集体资金等“急难愁盼”问题23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供稿 王鑫 编辑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