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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通渭:“八举措”聚力打好巡察整改“组合拳”
更新时间:2022-06-08 14:41:53  |  来源:中国县域经济报  |  点击次数:1069次

甘肃省通渭县委巡察机构在严肃巡察反馈、靠实整改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的同时,探索创新形成协作配合、情况通报、“三单”督办、“未巡先改”等机制,持续增强巡察整改的外部推力和监督合力,推动形成以被巡察党组织为中心,各方责任主体齐抓共管的“大整改”格局。

加强制度建设保全局。通渭县委统揽协调各方,在已建立的反馈、整改、督查等“一揽子”巡察整改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出台《关于县委巡察机构与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县委巡察机构与县人大、政协、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政法、信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监督合力,提高监督质量。

严肃巡察反馈树权威。严格执行“双反馈”“双签收”制度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反馈制度,巡察反馈着重强调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传达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点评讲话精神和关于巡察整改的要求,确保单独反馈零遗漏、不打折,大会反馈全公开、不规避,见人见事见细节,增强反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通报巡察情况促共识。在根据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点评讲话向主管部门印发《巡察建议》的同时,累计向县级领导通报分管领域和包抓乡镇、联系单位巡察情况168人次,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25次,作为指导工作、推动整改的依据。

靠实主体责任提成效。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巡察整改落实促进办法》,靠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被巡察单位充分利用好集中整改期将一般性问题短期内整改到位,并推动问题全面彻底整改。

加大监督检查抓落实。按照巡视整改“一听、二核、三通报、四问责”机制,建立巡察整改督查暂行办法,县委巡察办统筹协调,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共同组建督查组,通过督查记录单、整改督办单、问责移送单“三单”管理办法,对巡察整改工作跟踪验收、对账销号,共开展巡察整改督查4次,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11个,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42个并跟踪督办。

倒逼整改责任破难点。对反复反馈、反复整改、反复被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综合研判,开展“点对点”督办,督整改、查责任、看作风,对督办问题仍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应付整改的,移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严肃问责处理。目前向县纪委监委移交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6件,处理2人。

开展巡后共改润成色。梳理出十六届县委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3类32个,以问题清单印发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开展“未巡先改”“巡后共改”,同步推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章立制,确保上一届县委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在新一届县委巡察时不再出现。

   强化成果运用显震慑。县纪委监委对巡察发现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民生领域典型问题,依规依纪严肃查处,逐步放大巡察震慑效应。县委组织部坚持把巡察成果转化到选人用人上,以“政治画像”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考察、评价、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巡察综合成效。(记者 牛新建 通讯员 张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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