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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捐”牵出贪局长
更新时间:2017-07-12 11:09:19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1812次

西藏自治区改则县原副县长,阿里地区民政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次仁吉吉出生在农村,然而在走上领导岗位后,她没有回报家乡、回报父老,却是以权谋私、一心想着金钱,甚至把手伸向了贫困群众的救命钱——

“诈捐”牵出贪局长

2016年6月,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改则县原副县长,阿里地区民政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次仁吉吉因套取、挪用、贪污、挥霍国家扶贫项目专项资金,收受贿赂,收受干部职工礼金,玩忽职守、造成扶贫专项资金流失等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次随意拍板的“爱心倡议”牵出腐败案

次仁吉吉的“现形记”,得从一次“诈捐”风波说起。

2015年5月,次仁吉吉从改则县副县长任上被提拔到阿里地区民政局担任主要领导3个多月,让她没有想到的是,一次“习以为常”的擅权妄为,让刚上任的她点燃了自己“落马”的“导火线”。

2015年5月,两名自称为贫困青少年募捐图书的外地商人找上了阿里地区民政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在接待并了解情况后,这名工作人员将情况汇报给了次仁吉吉。然而让人感到意外的是,在未对这两人身份做任何核实、调查的情况下,次仁吉吉就随意拍板应下,表示大力支持。紧接着,该活动以阿里地区民政局的名义,向阿里地区各县、地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发出了《关于组织开展〈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系列丛书〉捐赠活动的倡议书》,一场以关爱青少年为名的诈捐活动在阿里地区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我去捐款的时候,发现现场工作人员不是该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且催款特别积极,觉得他们的行为有些可疑。所以,就向阿里地区纪委举报了这件事情。”识破这场诈捐活动的,正是一位经验老到的企业家。

随后,阿里地区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由此,次仁吉吉的违纪问题一一浮出水面。

信奉潜规则而任由贪欲之门洞开

1988年,次仁吉吉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日土县参加工作,在组织培养和自身努力下,逐渐成长为一名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县长。

面对来之不易的权力,次仁吉吉燃起的不是奋斗的激情,却是贪欲。

靠着自己的职务影响和人脉关系为他人办事,她成功将权力变现。只要有请托人找到她的,不论老板大小、不管实力如何,一律收钱办事,从小到几百元的红包,到大到几万元的现金“感谢费”,来者不拒、大小通吃。为了帮助利益关系人把项目拿到手,次仁吉吉还多次向有关部门负责人打招呼。

2011年4月,次仁吉吉收受个体商人华某某1万元红包,帮助华某某争取到改则县所有学校校服定制项目。“刚开始收的时候忐忑不安,后来发现时长日久也没有事发,慢慢就坦然接受了。”次仁吉吉自述。

从第一次收受红包的坦然,可以看到潜规则的意识已经在次仁吉吉心中根深蒂固。她在接受调查时说:“我为人办事,收点‘办事费’合情合理,而且此事你情我愿,以前的风气就是这样,做得隐蔽些不会被发现。”正是次仁吉吉这种错误思想,让她急速滑向腐化堕落的深渊。

2013年10月,次仁吉吉收受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阿里地区负责人吴某某贿赂3万元,帮助吴某某打招呼取得项目承建权。2015年3月,次仁吉吉提任阿里地区民政局局长、离开改则县之前,她分管过的部分单位以欢送名义请次仁吉吉吃饭、喝酒并送礼金3.9万元。

此时的次仁吉吉,为了个人利益,已经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渐渐地将一名党员干部的职责和使命置之不顾,所剩的只有“刹不住”的贪念。

把扶贫款变为小金库并纵容各乡镇“上行下效”

翻阅卷宗,可以看到,次仁吉吉也是贫困人家长大的孩子,她本应比别人更能体会贫困群众的疾苦。然而,在她有能力、有条件帮助他们的时候,次仁吉吉却忘了本,将“俯身甘为孺子牛”的使命忘得一干二净,成为了金钱的“俘虏”。贪婪的目光转向了贫困群众的“救命钱”。

2015年,次仁吉吉指使麻米乡洛某某套取次吾嘎姆村和定昌村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7万元,将其中的3万元据为己有。在次仁吉吉看来,只截取3万元已经是“手下留情”。但对于改则县人均年纯收入不超过3000元的贫困家庭来说,3万元已经相当于1个人10年的收入。

2015年,次仁吉吉以慰问贫困群众的名义从改则县扶贫办支取现金10万元,自己留下8.8万元。

慰问,是一个充满温馨的词汇。但是,次仁吉吉在开展慰问活动时,把最大的“蛋糕”留给了自己,却还收取被慰问者最真诚的感激之情,标榜出自己关心群众疾苦的模样。

次仁吉吉被不断膨胀的欲望所吞噬,打起了扶贫专项资金的主意。她指使县扶贫办套取扶贫专项资金199万余元存入小金库,还允许各乡镇挪用扶贫专项资金,企图以“上行下效”来形成利益共同体,达到“安全”谋取私利的目的。

私设小金库后,次仁吉吉既当主管,又当“出纳”,既是管理者,又是“采购员”,公私不分。一张假发票,找个理由,自己签上字,就可以报销提现,任由自己挥霍,制度、禁令对她来说形同虚设,单位俨然成了她的“提款机”。

经查,2012年至2015年,次仁吉吉从小金库中挪用套取扶贫专项资金26万余元,挥霍扶贫专项资金8万余元。(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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