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小勤俭朴素,省吃俭用,但总是担心以后没有保障。随着手中权力的增大,有些钱不费吹灰之力便可得,就觉得顺其自然罢了,这是我价值观中狭隘自私的一面。”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风景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章洪根在忏悔书中写道。
章洪根1967年出生在余杭的农村,是恢复高考后村里第一个大学生,毕业后到乡镇工作,30岁担任副乡长,此后一步步成长为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区直部门一把手。
作为兄弟姐妹中最有“出息”的一个,这位局长念念不忘金钱和财富,一心想搞好以后的“人生保障”,结果在强烈的贪欲驱使下坠入深渊。
明目张胆权钱交易,送钱者遍布拆迁每个环节
“送来了,还给人家,好像看不起人家似的,有这样的心理。然后给自己找了个台阶,我不收的话他们要生气的,说我看不起他,我就心安理得收下了。”在如此荒唐的自我安慰下,章洪根收下了一笔又一笔的“好处费”。
2001年11月至2012年8月,章洪根先后任杭州市西湖区转塘镇(街道)副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这十多年,恰好是转塘的大征迁、大开发、大建设时期,而章洪根长期负责征迁工作。
殷某是一家拆迁事务所的负责人,知道章洪根是转塘分管拆迁事务的负责人,便有意接近,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在牌桌上得以相识。章洪根爱打麻将,殷某就组局陪伴;章洪根麻将输了钱,殷某赶紧奉上赌资。2004年至2005年,章洪根先后两次在棋牌室收受殷某夫妇所送现金共计15万元。而在章洪根的“大力推荐”下,殷某获得了老年公寓、午山社区等多个拆迁项目。
对此,殷某直言不讳:就是想跟章洪根搞好关系,拿点业务,而牌桌上送钱是最自然的。没有章洪根,肯定拿不到这么多业务。
章洪根后来忏悔说:“他们当时送我钱的时候说你先拿去用,就当是借的。但是我一直没有还,说句实话,有些金额大的我也不想还他们。”
2008年5月的一天,杭州某汽车部件公司负责人宋某和王某约章洪根到景区一家会所吃饭,临走时把5万元现金放入章洪根随身携带的包里。该企业的目的很明确:厂房里有一部分是违章建筑,希望通过章洪根“变通变通”。
违章建筑理应按照违章建筑的政策来对待,但章洪根的观念是,既然收了钱就要把事情办好。“我经常对这些企业做一些肯定,甚至在会议上表扬,无形中让人感觉这是一家正规企业,让它合法性强一点。合法了,经办人就会多补一点。”章洪根采用公开表扬加私底下向经办人打招呼的方式,让该汽车部件公司、一家鞋业公司等在拆迁补偿中获利。事后,鞋业公司的老板郑某送给章洪根30万元现金。
根据法院审理结果显示,从2004年到2013年期间,章洪根共收受多个单位或个人的“好处费”“感谢费”176万余元,几乎涉及了拆迁的每一个环节。
吃吃喝喝结成朋友圈,觉得金钱能带来“安全感”
“来往不多的肯定不会收,来往密切的就收下。”这是章洪根为自己定的“规矩”。
很多转塘人都知道,章洪根有一个所谓的朋友圈,如果要求他办事,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融入他的朋友圈。
“我的圈子就是主动靠近我的人,有不少都是企业的老板。”章洪根说,“这个圈子就是平时吃饭、喝酒。”
前文提到的拆迁事务所负责人殷某、汽车部件公司副总王某、鞋业公司老板郑某等人,就是通过吃饭、喝酒、打麻将等方式进入了章洪根的朋友圈,进而发展到收钱办事、权钱交易的地步。对此,章洪根给自己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我在转塘11年,那么多老板赚了大把大把的钱走了,老板给我一点,我觉得也不多,迷迷糊糊就收下了。”
在这个圈子里,章洪根最为看重的是老板朱某。“因为他朋友圈子广,认识领导多,交往比较放心。”章洪根说。
2006年,朱某的生态农庄在拆迁中得到章洪根的关照;2009年朱某开办保洁公司,在章洪根的关照下,三年时间里,年业务量从100多万元增长到500多万元。据了解,在章洪根调离转塘后,朱某保洁公司的业务量下滑了一大半。
为了感谢章洪根,朱某每年春节都要带着购物卡和保健品给章洪根拜年,章洪根则回赠一些自己用不完的办公用品,美其名曰“礼尚往来”。
2010年,章洪根两次以买房名义,先后向朱某借款30万元和40万元,都没有借条、没有约定利息、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以当时章洪根在街道任职的正当收入,这两笔借款完全可以及时还清,但是一直到案发,章洪根都没有还。
朱某和姐姐合开了一家首饰店。一年春节,章洪根的母亲委托儿子购买四个金手镯送给晚辈做礼物,章洪根就让朱某选了几个送过来。章母选定之后,把相应购物款交给儿子,叮嘱他付清款项。然而这笔账一直到案发都没有结。
“他一直有个观念,我苦过来了,努力了,现在有一定地位了,那我可以利用权力获得利益,渐渐觉得这样非常棒,自我感觉非常好。”执纪人员分析章洪根的心理说。
为了尽可能通过金钱得到“安全感”,章洪根一只手收钱,另一只手向企业主放贷,收取高额利息,他还以本人或亲属的名义直接入股经商办企业。而在历年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委托理财、个人借款、公司入股、资金借贷等情况,他都没有申报,严重违反了组织纪律。
无视身边案例警示,自认“转塘我最大”
“组织拉住了我,否则会有更大的错。”回顾自己走过的路,章洪根悔恨交加。
2004年,转塘镇原副镇长张金云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给同为转塘镇副镇长、办公室就在张金云隔壁的章洪根带来不小的震动。十多年过去了,他仍能说出当年市纪委剖析此案制作的“双面女镇长”警示录。
但是,震动和警示并没有持续太久。“刚开始管得很牢,最多就是打麻将,收钱不多。当了主要领导以后感觉好起来了,社会经济水平也上来了,买套房就要三四百万,那我收二三十万感觉也不是很多。价值观发生变化了。”章洪根忏悔说。
2007年任转塘街道主任,2009年开始担任党工委书记,章洪根身边刻意讨好的人越来越多,但他不是紧绷纪律这根弦,反而滋生了“转塘我最大”的念头。区里组织廉政学习,他经常以工作忙为借口,想方设法找人代。朋友圈的人打着他的名号去办事,下属给予特殊关照,章洪根也默许。
章洪根和他的“朋友们”胡作非为,直接导致了转塘征迁工作的不公开不透明,群众开始不断上访,甚至出现了村民联名上访。这时候,金钱带来的快感慢慢变成了惶恐。“以前碰到区纪委的领导他们都主动打招呼的,到了2013年、2014年的时候,我主动跟他们打招呼,他们好像也冷冰冰的。这就是心虚造成的,心理暗示在作祟。”章洪根说。
2016年4月,西湖区纪委对章洪根立案审查。把问题交代清楚后,章洪根在悔恨之余开始追问自己:幸福到底是什么?
“当时就想着赚钱,让父母过上好日子。我觉得自己出身贫寒,后面保障不够,所以想要增加保障。后来要求越来越高了,目标也越来越多了。”他用收礼得来的钱进行“理财”,财富增加了,但是幸福感却少了,“我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为什么要拿这个钱。被审查后,我认真思考了,就是我的价值观变了。这次组织审查让我认识到我原来的想法有多么错误。没有这次审查,可能一直到生命的终点,我也不可能回头去想自己做错了没有。”
一切悔恨都为时已晚。章洪根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7年2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人民币60万元。(夏悦 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