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三卷是王阳明心学思想的代表作品,比较全面、完整地体现了阳明心学的思想体系,是学习、了解、研究阳明心学的必读著作。《传习录》上卷,正德十三年(1518)刻于赣州;《传习录》中卷主要由王阳明的论学书信所构成,嘉靖三年(1524)刻于绍兴;《传习录》下卷,嘉靖三十四年(1555)以“遗言”之名刻于湖北江陵,经钱德洪删削,名为《传习续录》,复刻于安徽宁国的水西精舍,次年(1556)再经增删,刻于湖北蕲春的崇正书院。隆庆六年(1572),谢廷杰刻王阳明全书,更《传习录》为三卷,又附《朱子晚年定论》于卷末。《传习录》从最初的编辑到现在的三卷本“定本”,历时50多年,经过多人之手,但最终的定稿人应该是钱德洪。
《传习录》既是阳明心学思想的集中体现,又是了解中国传统文化之历史发展的一部重要典籍。宋代理学出现之后,经过“北宋五子”的卓越思想努力,特别是经过朱熹的精研覃思,理学作为一种“新儒学”形态已经被体系化地建构起来,成为时代新学。朱熹撰《四书集注》,为这一“新儒学”确立了新的经典文本系统,理学的问题意识、核心理念、致思方式、实践路径,等等,根本上都来源于《四书》。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四书集注》不仅是体现了朱熹本人的思想,实质上还体现了“宋学”的基本思想。汉、宋学术之所以分野,根源上即在于其所依据的经典文本系统的差异。王阳明崛起于明代中叶,对前人学说能够兼宗博会,思想视域有了进一步的弘大开拓,又经他本人的亲身实践,确实领悟到朱熹学说的某些偏弊,从而翻出新意,开辟出了关于《四书》解释的别样视域,代表了一种不同于朱熹的新见解。而随着阳明心学的流行,实际上又再次改变了宋代以降中国思想发展的整体格局,《传习录》也因此而成为足与《四书集注》比肩的心学经典。《传习录》的内容十分丰富,是理解阳明心学体系的必读著作,而以下诸种观点,对我们理解阳明心学则是重要的。
心即理
阳明尝称之为“立言宗旨”,是为阳明心学的理论基础。阳明说:“所谓汝心,亦不专是那一团血肉。若是那一团血肉,如今已死的人,那一团血肉还在,缘何不能视听言动?所谓汝心,却是那能视听言动的,这个便是性,便是天理。”(《传习录上》)可知在阳明那里,“心”是能使人实现视听言动之生命活动的本原,即是本原生命本身,是天道在人的本原性实在,所以“便是天理”。在宏观意义上,包括人在内的一切万物之所以可能获得其自身存在,皆因有得于天道而各成其性,因此讲“心即理”,就必然同时肯定心、性的同一,所以阳明说:“心即性,性即理。”(《传习录上》)“心之体,性也,性即理也。”(《传习录中》)既然“心即性”,那么心与天下万物的存在就有了本质上的根本联系,“吾心”与“物理”在本质上是统一的,在现实性上是圆融共在的,所以既不能在“吾心”之外去求“物理”,也不能在“物理”之外去求“吾心”,“外心以求物理,是以有闇而不达之处”(《传习录中》),而若“遗物理而求吾心”,则非但不能得心之全体,并且会导致悬想一个本体的空疏之弊。阳明的“心即理”说,既要求个体以宇宙生命之全体为本原来建立主体性,从而为其“知行合一”说张本,又强调了天下万物之整全的统一性乃归原于心体本身,从而为其“天地万物一体之仁”预设了理论前提。
知行合一
如果“心即理”是哲学意义上的本体论架构,那么“知行合一”即是其工夫论,是人在其现实生存过程中把同一于天道、天理的本心实现出来的根本方法。“知行合一”的“知”,在阳明的论述之中,至少包含四个层面的基本意思:感知、知觉、知识、良知;“行”则涉及两个方面的基本内涵:内行(思想、情感、意识之流行)与外行(外向体现的身体行动)。按照阳明的阐释,不论在“知”“行”的何种意义上,它们都是两相合一而不是相互分离的,也就是说,“知行合一”实际上是人的现实生存的真实状态,而若“知”“行”分离,不能合一,那么实际上是被“私意”“私欲”所间隔的结果,从而丧失了“知”“行”的本体。日常生活经验告诉我们,我们如果发出某种行动,总是在某种“心意”的主导之下的,如“知渴”则饮,“知饿”则食,因此“知”既是“行”的主导意识,又是“行”的起点或开端,“行”则是“知”所外现的行动,是“知”的贯彻落实,所以阳明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传习录上》)也就是说,“知”“行”实际上是一个相互联贯的过程。更简单地说,“知”“行”之所以在过程性上是相互统一的,因为它们原是同一过程所呈现出来的两个面相,因此阳明说“知行合一”,实质则是说“知行同一”,是用两个字说一个工夫,“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传习录上》)。就知识活动而言,任何“真知”都本原于行为的实践活动,行动的过程与获得知识的过程是同一的;本原于实践的“真知”,也必然是能够还原于实践本身的,因为“行”即是“真知”的体现,所以阳明说:“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离。”(《传习录中》)若用传统的体用观点来看,那么“知”“行”两者实际上互为体用的:知是行之体,行为知之用;行是知之体,知为行之用。知行两相同一,一体圆融。从这一即体即用的观点来看,“知行合一”在终极本体意义上的展开,就是“致良知”。
致良知
这是阳明先生晚年对其毕生思想的综括与总结,他曾称之为“真圣门正法眼藏”,是圣人相传“一点滴骨血”。在理论上,“良知”说是“知行合一”说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阳明曾说:“吾‘良知’二字,自龙场以后便已不出此意,只是点此二字不出。”(钱德洪《刻文录叙说》)说明阳明思想的前后发展,其实是有其内在的连贯性与统一性的。按阳明的阐释,良知在人的存在是人人平等具足的,即是“本心”。正是这一“本心”,不仅使人成为完全意义上的人,并且使人的生命境域获得了多重维度的绵延。就人的自身存在而言,“良知”是生命存在的本初原始,或谓之生命本原。这一本原的自身实在性同一于作为宇宙全体的终极实在之天道,因此人的生命存在境域便获得了向形而上的天道维度的无限绵延;良知“实千古圣圣相传一点滴骨血”,是圣人道命传统之真髓,那么良知在人的本原性存在,也就使人的存在境域获得了历史纵向维度的无限绵延;以良知为本原的现实存在者,正是因获得了这一本原所本具的本原能力,才使包括知识、情感、理性、愿欲等在内的全部生命活动成为可能的,因此就人的存在的现实性而言,他同时就具备了在现实性上呈现其生命力的广袤空间,从而使其存在境域获得了现实维度上的无限绵延。正是基于这三重维度的绵延,在阳明看来,人的存在就必不可能是单向度的,而是多维度关联的现实存在者。他既是现实的,又是历史的;既是后天的,又是先天的;既是形而下的,又是形而上的。这才是人的生命状态的本相。了知良知的本相是如此,在现实的生存过程中把这一本原良知表达于、体现于实际的生活境域,即是“致良知”,所以说“致良知”是“知行合一”的进一步完善。作为本原性实在,良知的自体状态总是“明莹”的,不染任何渣滓,毫无私意私欲;良知总是“自知”而“常惺惺”的,是永远能够对其自身的真实状态保持清楚明白的自我觉知与自我肯定的,因此它永远不会陷入于二重化,而总是保持其自身的绝对性的。因它“自知”,所以能够“知他”;因它绝对,所以即是中道。“致良知”是人实现其真实生命的途径或方式。“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见《传习录中》),不仅是阳明所理解的“致知格物”,更是生命存在本原意义上的人的使命,是全人格的实现与完善方式。“致良知”的过程,既是现实的生存过程,是生活世界的建构过程,也是价值世界与意义世界的建构过程;既是尽人道的过程,也是达天道的过程。“良知即天道”,所以“致良知”的现实意义,就是要将天道本身的大中至正、永恒的普遍正义实现于天下。
天地万物一体之仁。这是“致良知”的终极境界。人总是在与现实世界的交往当中来实现其自身生存的。现实的交往过程,既是人把交往对象摄入于主体之心灵世界的过程,也是把自己向交往对象开放的过程。只要交往关系存在,这种双向互动就必然存在。通过这种互动性的实践活动,我们现实地建立起与对象的“关心”的联系,从而实现与交往对象的“主体性互渗”。在“致良知”的意义上,如果我们通过自己的生活实践而把本原良知呈现于、落实于全部的交往领域,那么我们的生活世界,便是以良知为核心、以“知行合一”为实践方式而建构起来的自他圆融的世界,也即是与物一体的。良知的表达,即是仁的体现,因此在终极意义上,我们便实现了“天地万物一体之仁”,而终究能够享有一个无限、光明而又崇高博厚的价值世界。
最后,向读者推荐两个学界公认为权威可靠的《传习录》读本:一是陈荣捷先生的《传习录详注集评》(台湾学生书局1983年,重庆出版社2017年),二是邓艾民先生的《传习录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它们都是《传习录》研究的一流著作。另外,善于阅读白文的读者,则可采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初版、2011年再版)的《王阳明全集》本。(浙江大学哲学系教授,中华孔子学会阳明学研究会会长 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