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政府领导批示,由县监察局和县信访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平襄镇蒋川村村民实名反映该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危改资金,谎报二女户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以及其它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平襄镇蒋川村2010年在危改房落实中存在张德智与张俊清、张进录与张瑛两户人共同领取4000元危改资金,以及经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共同商议向10户危改户每户收取500元,1户收取1000元,共收6000元拾花押金的问题。当年返还7户危改户资金3500元,其它4户的2500元由驻村干部于2011年3月份垫缴了蒋川村2010年玉米种植保险费。调查期间,驻村干部将2500元返还给4户危改户。2011年村支书王某将蒋川社危改户张正义的4000元收取后,给予蒋川村村民蒋爱军。团结社张宏杰的危房款由团结社村民张新文修房领取,存在危改户与领款户表实不一致的问题。同时张岔社和蒋川社村民张永忠、张正义连续两年享受危改优惠政策。该村驻村干部陈某某于2011年9月12日向巷道社村民张军伟收取社会抚养费及违约金4000元,当日出具2000元的社会抚养费票据, 2012年2月26日开具了2000元的违约金票据,但没有及时送达张军伟; 2011年9月12日向蒋川社村民张亚鱼征收社会抚养费800元,于9月14日开具了收费发票,也没有及时送达张亚鱼。2012年平襄镇按承包面积每亩1.5元收取玉米、马铃薯种植保险费,经村干部提议,将收费标准提高到每亩2.5元,已收141户,现金5834元,多收2333.6元。
以上问题的发生,是平襄镇蒋川村驻村干部和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缺乏政治意识和政策意识,不依法行政,主观随意,行政乱作为直接造成的。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影响了党的惠农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其做法是十分错误的。县纪委、县监察局已责成平襄镇政府督促蒋川村及时退还向村民多收的玉米、马铃薯种植保险费,将向危改户张正义收取的4000元及张宏杰的8000元危改资金收缴镇政府,按政策规定重新安排,并对历年危改资金发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蒋川村向危改户收取拾花押金,随意改变危改资金发放范围、审核把关不严,多收玉米、马铃薯种植保险费和计外费开据发票及送达不及时的问题,进行专题整改;责成平襄镇党委、政府对驻村干部冯某某、陈某某,根据《定西市行政效能问责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限期责令整改,指出错误,实施告诫并诫勉谈话,对村干部王某、曹某某、张某某给予党纪处分。
各乡镇、县直涉农部门和惠农资金主管部门要以此为鉴,引以为戒,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尽职尽责,切实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举一反三,对照检查,对近年各项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和专项检查,做到检查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不回避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彻底整改,建立问题台账,做到销号解决。各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制度,严格按制度管人管事,坚决杜绝行政乱作为。强化对干部的监督、教育和管理,做到依法行政。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历年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乡镇自查不彻底和部门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要严格按照《定西市行政效能问责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或给予党政纪处分,严重违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绝不姑息迁就,确保党的农村各项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