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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
更新时间:2018-03-16 17:04:06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1377次

一、兰州市永登县民乐乡前庄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文昌等人骗取危房改造、低保等资金问题。2009年12月至2015年4月,王文昌与前庄村村委会原主任钱永财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虚报骗取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3.6万元。另外,前任前庄村村委会主任李祖才,虚报骗取低保金3.28万元,并私自侵吞价值3.11万元地膜2610公斤。2016年12月,王文昌、钱永财、李祖才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3人刑事责任,违法所得已追缴财政。

二、武威市民勤县东湖镇下润村党支部原书记沈永胜等人套取、私分、截留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11月,沈永胜与时任村委会主任石宏业、村文书李发中3人虚报该村暖棚扶贫补助对象,套取补助资金共计9万元(实收回7.6万元),将其中2万元发放给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户,1.56万元用于村上开支后,3人将3.7万元予以私分,剩余0.34万元留于村账。2015年12月,沈永胜还将拨付给该村82户饲草种植等补助资金61万元从农户手中全部收回,直至2017年12月才将该款发放给各农户。2018年1月,沈永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犯罪问题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石宏业、李发中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3人违法所得已全部追缴财政。

三、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新光村挪用扶贫救济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水洛镇新光村先后两任共5名村干部,将每年度发放给该村351户困难群众的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共计19.92万元挪作他用,全部用于支付人工报酬和其他补助项目等支出。2018年1月,新光村党支部书记柳增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柳来生、村党支部副书记朱仰东、村委会原主任柳满怀、村委会副主任柳宏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甘肃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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