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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洋当选全国政协十三届委员会主席
更新时间:2018-03-15 08:38:35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1332次

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14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选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下午17时17分,工作人员宣读计票结果后,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汪洋当选全国政协十三届委员会主席。

  张庆黎、刘奇葆、帕巴拉·格列朗杰(藏族)、董建华、万钢(致公党界)、何厚铧、卢展工、王正伟(回族)、马飚(壮族)、陈晓光、梁振英、夏宝龙、杨传堂、李斌(女)、巴特尔(蒙古族)、汪永清、何立峰、苏辉(女)、郑建邦、辜胜阻、刘新成、何维、邵鸿、高云龙24人当选副主席。

  夏宝龙当选秘书长。

  300人当选常务委员。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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