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举措。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监督在双重职责中都是打头的,是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既是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重点内容,也是把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内在要求、实现路径。要围绕充分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确保监督工作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
深化对监督重要性的认识。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角度看,监督对保证党的主张和国家意志更好地实现至关重要。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首先是政治监督,根本目的是要确保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效果,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要自觉承担“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以“四个意识”为标杆,聚焦政治建设,盯紧“七个有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既看表态也看行动更看效果;既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也盯重点领域和基层组织;既监督重大决策部署,也监督贯彻落实的具体情况;既看上级指示要求落实了没有,也看群众关切的问题解决了没有。更加自觉地、主动地、具体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从维护党的肌体健康角度看,监督是为了使党的每一级组织都坚强起来,每一个细胞都健康起来,防范一切病毒对党的健康肌体的侵蚀,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主要职责和工作重点就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发现问题倒逼体制机制改革,弥补治理漏洞。同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及时纠偏,让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
监督要突出重点。做到高质量监督,必须盯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瞄准靶向,精准发力,冲着班子去,拿“一把手”说事,既督促领导干部严格自律,也督促领导干部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头雁”效应,达到抓纲带目、以点促面的作用。特别是要紧扣权力行使这条主线强化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重点是盯住决策权,核心是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看选人用人是否坚持好干部标准,有没有任人唯亲、唯钱、唯圈,有没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看重大投资、大额支出是否集体研究,有没有独断专行、一个人说了算;看重大事项决策是否深入调研、集思广益,有没有盲目决策、造成公共利益受损。对拥有公权力公职人员用权的监督,重点是盯住权力执行,看是否存在权钱交易、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以及不担当、不作为和失职渎职等问题。
把日常监督往深里抓、往实里做。监督没有捷径,唯有盯紧日常、抓在日常、管住日常,把监督工作做细做深做实,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才能形成常态、见到长效。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把日常监督摆在突出位置,着眼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创新思路方法举措,完善体制机制制度,从细微处着手,从日常事、具体事抓起,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责任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充分释放监督效能。要以健全制度规范监督,把监督的职责细化固化,避免大而化之,确保监督工作始终在制度的轨道上有序有力有效运行。要以方式创新推进监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探索运用大数据发现问题线索、经常性谈话约谈、列席党委(党组)会议、专项监督检查、参加问题线索排查、派员参加巡视巡察、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强化经常性监督检查,让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甘肃省在部分县市区试行“八问八查八报备”监督方式,即通过查看党的建设、“四个意识”、党内政治生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作风建设、选人用人、专项工作等方面情况,强化对下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通过报备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立案审查调查等情况,强化对下级纪委监委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同本人见面,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并对谈话函询结果开展抽查核实,让其成为“带电”“长牙”的刚性约束。要以优化内部治理保障监督,主要是优化重组、合理调配力量,从强化监督效能的角度科学设置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把更多力量更好资源投入到监督上来。
处理好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的关系。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同样重要。必须坚持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两手抓、两手硬,防止畸重畸轻、单兵突进、顾此失彼。要明晰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监督检查部门和审查调查部门的职责权限,列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流程,让各部门明明白白地知道该干什么、怎么去干,做到履职尽责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实现同频共振,强化协作配合,统筹协调推进,以监督检查促进审查调查,以审查调查保障监督检查,使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同向发力、同向而行,切实做到分工不分家,下好“一盘棋”,谱出“协奏曲”,打好“整体战”。要健全制约机制,用机制制度分权、限权、治权,把纪检监察工作的前台、后台分离开,推动实现信访、监督、审查调查、案管、审理、信息和后勤保障等环节工作既相互配合、顺畅衔接,又相互监督、彼此制约。
把“三转”推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履行监督职责,必须聚焦主业主责,防止越位、错位和不到位。要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全面落实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等规定,校正坐标,补齐短板,更加精准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要处理好“两个责任”的关系,既要把承担的协助职责、监督责任摆进去,助力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当好参谋助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又要做到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要发挥“监督的监督”作用,把不该牵头、不该参与的退出来交还给主责部门,坚决防止出现“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