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纪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摆在突出位置,出台制度办法,明确规范责任追究的重点、工作程序,倒逼各级责任有效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2017年,全县共问责党员干部255人,比去年同期增长64.41%,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组织处理231人,涉及县处级干部1人,乡科级干部139人,一般干部41人,村干部74人。
细化清单突出重点,确保追责有据。只有履责任务明确、失责界限清晰,问责才更有说服力。县纪委出台“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细化责任清单,明确问责重点,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放在追责问责首位,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巡视巡察、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和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等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舆论监督曝光问题不整改不查处等4类问题,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持续深化扶贫领域问责,对胆敢向扶贫资金“动奶酪”者严惩不贷,2017年,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02件,党政纪处分84人,组织处理155人。
拓宽渠道健全线索管理,确保追责有序。县纪委把责任追究列入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执纪审查中对所有案件的问责线索进行逐案研判,做到线索不沉淀、不遗漏、不放过。健全常态机制,强化压力传导,对各部门各乡镇工作情况实行定期汇总、重点督查和通报制度。明确责任追究报送要求,实行“谁签字、谁负责”,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管室建立协调配合制度,定期由纪委领导带队,对各单位问责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确保问责全部到位。
压实责任强化“一案双查”,确保追责有力。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行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或乡镇,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把“一案双查”、责任追究作为纪律审查的必要延伸。党风政风监督室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对实施“一案双查”、责任追究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定期通报责任追究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件,将责任追究情况作为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以及干部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作用。
(供稿:邓振斌 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