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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十三届甘肃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 全面强化权力监督 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更新时间:2020-03-24 16:14:20  |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5708次

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以权谋私,反腐败必须强化监督、管住权力。监督是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的基本保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专列一章作出重大制度安排。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把“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作为今年一项主要工作,都释放出监督权力、管住权力的强烈信号。

十三届甘肃省纪委四次全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把全面强化权力监督作为全年监督工作的又一个重点,提出要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消除权力监督真空地带,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促进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并提出通过“三个围绕”开展对权力的监督,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哪些权力、如何监督权力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方法。

首先是围绕权责法定、权责透明、权责统一开展监督。对于如何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权责法定、权责透明、权责统一的原则。省纪委四次全会将这三项原则作为全面强化权力监督所要抓的第一项具体工作,并对内容作了细化,可见其重要性。

以权责法定为例,提出“紧盯权力配置,监督党委和政府依法依规设置机构、构建权力体系、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权力,督促制定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划清权力边界,推动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近日,省纪委监委出台的加强乡村小微权力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对小微权力进行清单化管理,做到“清单之外再无权力”,就是权责法定的充分体现。全面依法治国必然要求权责法定,权力的设定应当法治化,通过法治方式完善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为此,要严肃查处乱设机构、乱增岗位、乱定编制等违纪违法行为。

此外,在权责透明方面,提出要紧盯权力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法行为。在权责统一方面,要紧盯不放,完善精准问责机制,严肃查处不担责不尽责问题,坚决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现象。

其次是围绕“关键少数”和重点对象开展监督。随着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一体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力量得以整合、完善、壮大,但与数量庞大的监督对象相比,监督力量仍然相对有限,在这种情况下怎么有力有效地监督,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一大考验。监督不能平均用力,攥指成拳才有力量,也就是省纪委四次全会提出的要聚焦于关键少数和重点对象。这是因为,现实中集中行使权力的群体大致可分为两个,一个是领导干部,另一个是重点岗位人员,权力集中的地方和人员,自然也是监督重点所在。

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都提出要监督“关键少数”,既要盯住同级班子和一把手、盯住下级班子和一把手,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还要盯住各级领导干部,防止“裙带腐败”“衙内腐败”。省纪委四次全会还要求对重点对象开展监督,具体而言是政策制定、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和选人用人等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这些岗位权力集中且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容易滋生腐败,所以其工作人员不管是不是领导干部,都是纪检监察监督的重点。

再次是围绕做细做实日常工作开展监督。监督的作用,一是防患于未然,二是止患于青萍之末。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重在日常、挺在前面。日常工作怎么才算细和实?对此省纪委四次全会提出要见微知著、抓早抓小、精准施治,每一项都有具体要求,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

比如见微知著。权力使用不公,往往侵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群众不可能没有怨言,但可能因为担心遭到打击报复,这些怨言没有通过正常渠道和程序反映,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练就“火眼金睛”,用全会报告的说法就是善于“捕捉民意闲谈中折射的权力使用不公”,对端倪紧抓不放,对线索顺藤摸瓜。

需要强调的是,要把“全面”“强化”两个词贯穿于“三个围绕”。全面,重在完善制度机制,让监督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强化,就是加大力度、创新方法,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让监督更有力有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省纪委全会要求,通过全面强化权力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王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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