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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探索完善审理机制 发挥巡察震慑作用
更新时间:2017-11-03 16:36:24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1407次

今年以来,通渭县纪委在认真受理、按时审结各类案件的同时,注重分析研究,探索和完善审理工作机制,着力巩固和发挥巡视巡察的震慑作用

一是探索和完善审理谈话机制。在具体工作中,县纪委坚持“四个讲清”,着力提高审理谈话质量。一是讲清错误事实二是讲清问题定性三是讲清量纪条款四是讲清违纪性质。既立足于违纪事实,又从更高站位、更高层面向被审查人讲清从严执纪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手段,让被审查人认识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殊,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必须无条件遵守党的纪律,使党纪处分达到惩戒一个、教育一片的效应。

二是探索和完善审理倒逼机制。今年,县纪委对个别审查事实不清、责任划分不准的案件,经纪委主要领导批准,坚决退回重新审查,纠正了一些案件立案主体不明确、主要事实不清楚和责任界定不准确的问题。此外,对于一些审查组难以定性、证据难以固定的问题,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审理提前与审查组交换看法,提出指导性意见,从而有效提升了执纪审查质量。

三是探索和完善审理沟通机制。在受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中,县纪委审理室注重“三方沟通机制”,即:与审查案件的乡镇纪委沟通、与移送问题线索的巡察组沟通、与决定立案的乡镇党委沟通,进一步夯实问题,做到精准定性,精准量纪,精准问责。为巩固巡察成果,增强巡察的震慑力,发挥审理作用。

至10月底县纪委审理室受理巡察发现案件23件,审结2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一般干部7人,村两委班子成员18人。供稿:李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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