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甘肃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甘纪办明电〔2017〕21号)文件精神,9月24日,省纪委第十二检查组由张掖市纪委副书记王建福同志带队,对通渭县常河镇泉湾村、小庄村和马营镇回岔村、结元村4个村的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延伸至平襄镇、碧玉乡、北城乡3个乡镇,重点检查了2014年以来旱作农业种植、养殖、整村推进、危旧房改造等项目的落实、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情况。9月下旬,按照中共定西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改造方案>的通知》文件安排部署,市纪委第三检查由陇西县纪委常委刘世亮同志带队,对通渭县鸡川镇、李店乡、新景乡、襄南乡4个乡镇的8个村,通过综合运用调研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入户走访等各种手段,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中纪委及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议精神、2015年至2017年度乡村所有财务账目及凭证、“两查两保”、“三纠三促”等8个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
按照省市纪委关于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检查精神,通渭县纪委立即安排部署,召开专项会议,研究制定我县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于9月28日将工作方案下发各责任单位,县级各检查组从文件印发之日起进驻各乡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此次监督检查工作的任务是督促各乡镇党委、纪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力发现、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执行政策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工作不实不细等问题,重点查处套取骗取、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时间安排是从2017年9月中旬开始至10月底,为期一个月。县纪委成立了六个监督检查组,对扶贫领域政策落实和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等6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截止目前,6个检查组监督检查正在进行中。同时,各乡镇纪委也在同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相应成立了扶贫领域监督检查组,制定实施方案,合理选派检查组人员对省市县检查过的其余村实行全覆盖检查。
通过四级联动专项巡察,集中发现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内监督执纪问责得到了有效延伸,为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供稿:郭全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