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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个讲清” 提高审理谈话质量
更新时间:2017-10-11 15:09:12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2251次

审理谈话是执纪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于进一步廓清事实、准确定性、恰当量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通渭县纪委在审理谈话中,注意把握“四个讲清”,着力提高审理谈话质量。

一是讲清错误事实。在审理谈话中,我们首先与被审查人再次确认审查认定的错误事实。同时,向被审查人讲清违纪党员申诉的基本权利。如果对错误事实有重大异议,可以提出申诉。这样,既进一步确定了错误事实,又维护了违纪党员的合法权益使受处分党员心服口服,增强了对组织的信任感。

二是讲清问题定性。在审理谈话中,我们立足违纪事实,明确指出被审查人的违纪性质。同时,对其违纪行为逐一罗列,使被审查人清楚自己的行为触犯了哪些党纪条款在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的同时,有效提高自己的认识。

三是讲清量纪条款。我们在审理谈话中,注重对违纪党员讲清定性量纪的情节、条款以及法规依据,消除被审查人的思想疑虑和模糊认识,从而极大的提高了审理谈话的效果,保证了定性量纪的恰当准确。

四是讲清违纪性质。在审理谈话中,我们既立足于违纪事实,又从更高站位、更高层面向被审查人讲清从严执纪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手段,让被审查人认识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殊,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必须无条件遵守党的纪律,使党纪处分达到惩戒一个、教育一片的效应。供稿:李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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