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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日报丨定西:严查深挖 持续整治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的“四风”问题
更新时间:2024-07-22 16:10:00  |  来源:定西日报  |  点击次数:1519次

新定西·定西日报通讯员 乔天倩

今年以来,定西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严查整治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的“四风”问题,作为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的重要着力点,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回潮。

强化协作 严查违法强震慑

年初,省纪委监委印发了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发现处置协作机制,为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交管等多部门联动,及时、精准、有效发现处置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提供了制度遵循。定西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向各县区纪委监委下发《工作提示》,围绕落实《协作机制》,对相关部门开展身份核查、线索移交、现场取证等方面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3月初,市纪委监委组织公安、组织、人社等部门召开发现处置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联席会议,确定各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并建立公安机关每月10日、25日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机制。各县区同步召开联席会议,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举措,迅速启动了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集中整治行动。

市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积极履行职责,督促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强检查。市、县公安交管部门联动,采取高地联勤、异地用警、交叉检查、机动巡查等模式,加大对酒驾醉驾高发时段、路段、地段的巡逻频次和检查力度。尤其针对酒驾醉驾发生的规律特点和管控薄弱环节,重点对农村地区、城郊接合部、节假日后半夜等加强警力部署,切实做到严查酒驾醉驾不动摇、不放松。

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酒驾1631起,其中查处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及酒驾醉驾案件共92起,同比下降25.2%。

逐人逐案 深挖彻查纠“四风”

“醉翁之意不在酒”,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背后容易隐藏违规吃喝甚至权钱交易、利益勾兑等“风腐一体”问题。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温瑜怀表示,要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更要严查深挖“饭局”“酒桌”背后的作风和腐败问题。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破题”,既查当事人,也查同桌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让酒驾醉驾行为及其背后的风腐问题无处遁形。

市纪委监委按照“八查清一深挖”要求,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移送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严格落实动态跟踪、定期调度、集中会商、限期办结、督查问责等工作机制,并采取下发督办通知、组织开展直查直办、交叉核查、现场交办、蹲点督办等方式,全面核查取证,把握统一尺度,逐人逐案精准处理共同饮酒人员及背后的“四风”问题,防止出现“漏网之鱼”。

渭源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一个专班六个组”的酒驾醉驾案件查办工作机制,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工作专班组长,6个“室组地”联动协作组具体负责问题线索查办,县纪委常委会常态化进行调度,分管副书记逐案跟踪督办,并通过领导领办、挂牌督办、直查直办、交叉协办等方式,严肃查处当事人。

工作专班还明确,要通过当事人的饮酒时间、地点、同桌参与人员及相互关系、费用支付等情况,深挖彻查背后存在的“四风”问题。对没有查出“四风”问题的,需由承办室组逐件逐案向县纪委常委会说明情况,做到“不漏一案、不漏一人”。

整治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的“四风”问题,既要严查严治当事人,还要警惕查处执法不到位、说情干预、包庇袒护等行为。

今年5月,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某中队队员俞某某因受请托违规办理一起酒驾案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温瑜怀表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跟踪落实公安、交管、法检等相关部门单位酒驾醉驾问题移送、查办及行政(刑事)处罚的执行力度,严肃工作纪律,对酒驾醉驾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处罚不执行等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共同筑牢纪法防线。

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公安、组织、人社等部门联合核查酒驾醉驾人信息265人次,已对75名当事人及4名共同饮酒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宣传引导 源头治理筑防线

安定区内官营镇原党委书记秦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后拒不配合执法,并与民警产生言语和肢体冲突。秦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通渭县李家店乡干部孙某某因酒后驾车受到政务记过处分,与其共同饮酒的同事董某某、马某未尽到劝阻义务,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从近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来看,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心存侥幸,罔顾纪法,顶风作案,同桌饮酒人不加劝阻、放任不管,从而导致酒后驾驶的严重后果;个别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认为酒驾醉驾是小事、“摆得平”,思想上缺乏敬畏意识。

酒驾醉驾问题频发须从源头遏制,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心存戒惧。为此,市纪委监委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利用身边人的反面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发挥派驻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各级各单位领导干部带头签订《“拒绝酒驾、从我做起”承诺书》,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在单位内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通过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上主题党课等方式,让党员干部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杜绝侥幸心理,做到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整治酒驾醉驾及“四风”问题,贵在抓早抓小、防患未然。每逢法定节假日前,市纪委监委都要向全市主要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发送廉洁提醒短信,提醒党员领导干部管好干部、过好“廉节”。全市各级各部门持续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酒店宾馆、餐饮门店、公交车、出租车、电梯间等公共屏幕持续播放温馨提示和酒驾公益广告,在传统节庆日、民俗活动、红白喜事期间,通过摆放宣传展架、发放倡议书、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引导,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形成共识。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单位已召开相关警示教育会议300余场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0件20人,督办问题线索22件,未发现背后隐藏的“四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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