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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优化涉农资金供给机制 统筹涉农资金管理
更新时间:2017-05-11 15:11:17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1485次

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发挥财政涉农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规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项目资金有关精神,近日,通渭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通渭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指出,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是指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将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集中投放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规范高效、创新推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优先整合存量资金的原则。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是指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要求,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各级财政涉农资金,包括:中央资金(20项)、省级资金(14项)、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精准扶贫的资金。整合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产业发展、农村公共服务、农户补助、金融资金支撑、能力素质提升等方面。整合资金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和经常性支出等非涉农支出。

《办法》规定,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随意变更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按期完不成项目建设任务,建设进度严重滞后、违规使用整合资金、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整合资金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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