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纪委统一部署,县纪委监察局及时启动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和环境保护问责工作,共追究30名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谈话诫勉9人、告诫约谈14人,涉及正科级干部19人、副科级干部9人、一般干部1人、村干部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