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威市凉州区新华乡政府和区畜牧局对企业违法建设行为监管不严问题。2017年3月,新华乡某商贸有限公司在实施生态公墓建设项目中将255.48亩草原占用,破坏生态环境,乡政府和区畜牧局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管不严。副乡长达建东,区畜牧局干部李金山、张兴智受到警告处分。
2.陇南市宕昌县官亭镇付家村在落实“一户一策”帮扶计划中不作为问题。2018年2月,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仇平义、村文书付文先,因工作不严谨不细致,在落实“一户一策”帮扶计划中,农户基本信息与收入核算出现错误。官亭镇纪委书记韩江涛、驻村干部马晓燕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造成了不良影响。韩江涛、马晓燕、仇平义、付文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天水市清水县交通局局长王怀珍、环保局局长周新华在项目环评中弄虚作假问题。2013年5月至2015年5月,王怀珍在办理公路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时,安排工作人员违规编造环境影响登记表,并通知周新华违规办理了审批手续。王怀珍、周新华受到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