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监督检查办法和失责问责追究办法,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2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严查建档立卡和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有关问题,先后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13人(次),其中告诫80人、诫勉86人、处分28人、报上级处理19人;涉及县级干部35人、科级干部107人、一般干部55人、村干部16人,有力保障了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