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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委书记:强化担当精神 落实主体责任
更新时间:2014-08-22 16:32:30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1490次

 

通渭县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明确和靠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抓导向,认真履行党委班子集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委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今年先后主持召开7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先后2次主持召开县委中心组暨四大班子联席会议学习反腐倡廉知识。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县管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初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严格考核;制定了《通渭县拟提拔科级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暂行办法》,今年以来先后对55名拟提拔科级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和廉政法规考试。特别是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对县纪委书记分工进行调整,明确专职主抓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确了18个乡镇纪委书记、6个县直部门纪工委书记职责,不再分管党风廉政建设以外的其他工作;对县纪委监察局原先参与的99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保留为10个。

二是抓表率,认真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紧扣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等主要任务,坚持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建立了纪检监察工作月报告制度,每月听取1次纪检监察工作汇报,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今年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事项118件,调查处理6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33起,对44个单位的72名干部给予了通报批评和党政纪处分。带头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及时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从严要求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杜绝利用职权从事与党纪、政纪和各项廉政准则要求不相符的事情,在思想深处筑起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

三是抓监督,认真履行班子成员领导责任。县委常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为抓手,经常性深入联系乡镇和分管部门督促检查,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齐抓共进。特别是紧盯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加大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和建制村通畅工程试点、农村饮水安全试点、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建设的督查力度,先后开展专项督查41次,发现解决问题25个。

2014年7月24日,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提出着力构建和全面实施“3783”主体责任体系,按照省委《意见》,定西市委制定出台了《定西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为我们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指明了努力方向。今后,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聚精会神抓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努力建设廉洁政治,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一要深化学习,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本色。要深化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努力根除“四风”顽瘴痼疾。要深刻认识“四大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四种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增强“四自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握从严治党要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二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集体领导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案件查办的指导、协调和推动。要强化责任分解,落实图表分责制度、签字背书制度,把任务逐项逐条靠实到乡镇和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确保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要强化压力传导,落实对下约谈制度、谈话提醒制度,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要强化督导检查,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力乡镇、部门要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提出严肃批评并进行通报,推动任务落实。要强化考核评价,落实《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委述纪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和年度检查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要践行群众路线,切实改进作风。深入推进联村联户、效能风暴和先锋引领行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八项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盯住重要时间节点,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作风规定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严格落实向全县人民作出的“八项公开承诺”,即坚决不进私人会所,坚决不用公款接受任何形式的吃请、请吃,坚决不用公款温泉洗浴,坚决不在上班期间打牌、喝酒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坚决不用公款报销个人有关费用,坚决不在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干部人事等工作中打招呼、说人情,坚决不公车私用、公车私驾,坚决不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赠送的土特产、烟酒、有价证劵、商业预付卡、会员卡、礼金以及贵重物品,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针对教育医疗、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涉法涉诉、食品药品安全、惠农政策落实、社会保障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要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办案件。以零容忍态度,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紧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紧盯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紧盯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扶贫开发等领域,紧盯审计线索、信访线索、举报线索,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权钱交易、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尤其对侵占粮食直补、农村低保、危旧房改造、救济救灾资金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五要坚持廉洁自律,做到以上率下。县级领导要带头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要模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积极支持纪委查办案件,自觉净化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要严格执行常委会会议事决策规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和警示教育,以案反思、健全制度、堵塞漏洞。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通渭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开展基层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突出对“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事项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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