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任务细安排 突出重点严要求
——通渭县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近日,通渭县按照市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转发的《省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通渭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即知即改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2014年全县效能风暴行动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结合本县工作实际,讨论制定了《通渭县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拟在近期召开专题会议,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一)明确目标任务。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紧紧围绕解决领导干部“为官不为”,企业、群众办事难,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和县委常委会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梳理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八项规定”、县委“十项规定”,坚持“为民服务、便民办事”的原则,着力解决个别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甚至乱作为,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的问题;一些窗口服务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粗暴甚至越权执法、以权代法、执法犯法等问题。通过专项整治,真正使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单位形象进一步树立。
(二)突出整治重点。一是重点整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项政策措施 “最先一公里”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形成“中梗阻”的问题;在推进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上,成效不明显,工作严重滞后的问题;二是重点整治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八项”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摆不深入、解决措施不得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三是重点整治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监督、管理的问题;四是重点整治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资金项目、涉农、涉路、征地拆迁、教育卫生、扶贫攻坚、保障性住房、公务员考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等工作中,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致使发生重大案件或存在重大隐患的问题;五是重点整治对部门和单位之间推诿扯皮、窗口单位慵懒散拖,该办的事不办或者不及时办理的问题;六是重点整治行政审批不及时,程序仍然繁琐,手续仍然繁杂,审批时限仍然较长,以及通过中介机构或者指定服务性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七是重点整治对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保、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不重视;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监管不到位、处置不得力等问题。
(三)明确阶段划分。共分五个阶段:一是自查自纠阶段(从现在开始--8月底)。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认真对照《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和《2014年全县效能风暴行动重点工作安排》,及时制定本乡镇、本单位的《工作方案》,确定专人负责,逐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限期整改落实;二是明察暗访阶段(贯穿于整治活动始终)。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工作中的重点事项,采取跟踪办事、模拟办事、走访调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重点对“管理松散,干部随意迟到早退、脱岗溜号,上班期间打牌、喝酒、上网聊天玩游戏;怕苦怕累、坐守机关,不深入一线服务指导,工作浅尝辄止,监管责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进行,切实掌握真实情况,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四是查处追责阶段(11月份)。对明察暗访发现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部门转办、群众举报的各类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调查处理,并对查处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一律实行“一案双查”,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查纠问题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视其情节公开通报批评;对查处的问题,一律点名道性公开通报爆光。五是总结考核阶段(12月上旬)。结合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效能风暴行动考核工作,对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四)加强组织领导。全县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由县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明察暗访、查处追责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及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县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供稿】县纪委执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