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通渭纪检监察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 正文
甘肃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更新时间:2018-07-27 18:34:44  |  来源:甘肃廉政网   |  点击次数:18143次

1.陇南市武都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原站长肖红夫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2月至2017年3月,肖红夫违规公款吃喝,花费34179元;违规组织单位职工公款旅游,花费3446元;违规向本单位职工和上级单位有关人员发放津补贴和福利60143元,以上违纪资金共计97768元。肖红夫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肖红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通渭县畜牧中心副主任李莉娜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6年8月19日至23日,李莉娜参加第四届中国草业大会后,在单位报销1300元的会务费(包括资料、用餐等费用)之外,虚报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600元,虚开发票报销培训费1580元,共计2180元。李莉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李莉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定西市安定区档案局原局长万小平违规设立“小金库”购买烟酒、土特产等问题。2015年9月至2017年1月,经万小平安排,安定区档案局通过虚开发票或在购买办公用品过程中多开发票金额等方式,先后从单位财务账套取资金53045.8元,违规设立账外资金,用于购买烟酒和土特产、为单位职工发放补贴和福利、为个人报销电话费、车辆燃油费等。万小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万小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安定区档案局(馆)局(馆)长职务,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敬请关注
关注襄郡清风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惠农资金
下载惠农资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