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漳县民政局弄虚作假违规列支接待费问题。2016年6月,漳县民政局在局长陈建忠的授意安排下,编造虚假会议资料,违规报支了平时在县政府招待所积累的7760元公务接待费用。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建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局长王付海、会计谢银龙、县政府招待所经理马明明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蔺爱平受到警示谈话。违规报销资金7760元已上缴县财政。
2.渭源县疾控中心提供超标准接待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渭源县疾控中心在承办市县两次业务会议和一次业务培训期间,未严格落实“参会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的会议通知要求,安排桌餐、提供酒水,超标准接待、超标准住宿,支付食宿费共计31472元。县卫生局原副局长、疾控中心原主任汪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疾控中心副主任李玉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陇西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冯泽迪违规操办儿子婚庆等问题。2018年4月14日和4月15日, 冯泽迪在陇西恒发国际大酒店分两次为儿子举行婚宴,分别安排婚宴酒席30桌和15桌,共45桌,两次共收礼金71000元,其中收受陇西县法院104名干部职工礼金16200元、3名律师礼金800元,合计17000元。同时,冯泽迪还存在公车私用问题。冯泽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单位干部职工及律师礼金全部退还。
4.通渭县义岗川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陈国瑞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问题。2018年5月,省委第八巡视组第一巡察组巡察发现,通渭县义岗川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陈国瑞的办公室面积为25.2平方米, 超出规定标准。陈国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占用办公用房已腾退。
5.临洮县衙下集镇卫生院院长赵英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国庆节期间,赵英违规收受该镇某村医赠送的羊一只,折合现金600元。赵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品折价退还。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狠抓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定力,真正把整饬“四风”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重申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要求,早打招呼、早提要求,教育提醒党员干部节日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瞪大眼睛、盯紧看牢、劲头不松、力度不减,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人和事,强化监督检查,下力气进行重点整治,切实形成震慑和压力传导,对发现的违纪行为要严查快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问题多的、顶风上的要追究党组织和领导责任,持续保持查纠“四风”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