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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纪委监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更新时间:2018-11-07 21:54:42  |  来源:通渭纪检监察网  |  点击次数:19596次

李家店乡三坪村党支部书记马永洲在落实自然灾害生活应急救助工作中违规操作问题。2017年,在落实三坪村三台坪社自然灾害生活应急救助工作中,马永洲将家庭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郑某确定为救助对象,致使其享受自然灾害生活应急救助资金720元。马永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李家店乡老庄村党支部书记马宪程在落实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中违规操作问题。2015年,在落实老庄村坪道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中,马宪程将家庭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刘某确定为救助对象,致使其享受救助资金800元。马宪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马营镇小营村党支部书记张双庆在落实民政救助工作中违规操作问题。2015年底,小营村在落实民政救助工作中,张双庆将家庭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张某确定为救助对象,致使其享受民政救助资金1500元。张双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华家岭镇世歌尧村党支部书记张有福重复享受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问题。2013年,张有福享受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11350元;2015年,张有福利用职务之便在妻子王某名下享受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13435元,属重复享受。张有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华家岭镇对时任世歌尧村驻村负责人刘鹏、包村片长刘振鹏进行了告诫约谈。违纪资金已收缴。

第三铺乡石家庄村党支部书记谢泽民违规安排享受冬春生活救助资金等问题。2017年1月,在落实石家庄村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中,谢泽民利用职务之便,在自己名下、原村委会主任郭世雄儿子名下、村文书石滋明名下分别安排享受冬春生活救助资金960元、600元、1500元。另外查明,2016年至2017年,谢泽民在其妻姚某名下享受冬春生活救助资金2180元,将其中2000元用于支付通榜公路拆迁拉电的材料费和施工费,180元用于村务支出。谢泽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第三铺乡党委对驻村组长魏杰、村文书石滋明、原村委会主任郭世雄进行了告诫约谈。违纪资金已收缴。

什川镇贾坪村原村委会主任韩子荣违规领取群众粮食直补资金问题。2012年12月至2015年8月,韩子荣将该村韩坪社姚某某的粮食直补资金分4次共支取4300元。韩子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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